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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仙恋红尘 (完整版)

仙恋红尘 (完整版)

第一部 巨星成长之路 序章 渡天劫

  
  时间:中国古代。

  地点:某人际罕至的山头。

  人物:一老一少两个道士。老者为师,道号天机子。少者为徒,俗名沈信,本来应该有道号,只是天机子不愿意随便给弟子起道号,而好名字又迟迟想不到,所以沈信虽然是道士打扮,却一直是以俗名为称。

  事件:……

  “喂,为师我要走了,你不吹首曲子表示一下吗?”天机子说道。

  “好的。” 沈信吹响一支小小的玉笛,笛声悠扬。

  “喂,就算我要走了你很高兴,也用不着吹这么喜庆的曲调吧?”

  “那要怎么样?吹奏一首哀乐你比较喜欢吗?”

  “胡说八道,我是成仙,又不是去死,干嘛吹丧曲?”

  “其实也差不多,反正就是我以后都不用看你的脸色了。”

  “怎么会?你的天赋这么好,说不定很快也可以成仙,我们师徒大有机会在天上再会。”

  “少来了,我有什么天赋可言?要不是你偷偷摸摸骗我服用了所谓的仙丹,我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跟着你修真?现在又骗我会成仙,你先成了仙人再说吧。”

  “我成仙是一定的,你很快就可以看到。只是,听起来你好象对服用仙丹还很不乐意?”

  “那是当然了,你自以为是做好事,勉强别人做不喜欢做的事,你是高兴了,被勉强的人有什么高兴的?”

  “多少人想修真没有门路,我好心度你,你居然还挑三拣四?哼,得了便宜卖乖,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徒弟?”

  “不是便宜不便宜的问题,凡事要有得选择才有乐趣,若没有选择的权利,即使是便宜,恐怕占得也不舒服。你问也不问我就给我吃仙丹,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喜欢当仙人?而且即使我本来想修真,被你一强迫,兴趣全没了,你又怎么说?”

  “牙尖嘴利,早知道我当年就不救你回来了。对了,既然你那么喜欢选择,为什么当时你不拒绝?”

  “选择并不等于拒绝,我大可以选择被你救。而且当时你那么可怜巴巴地要求救我,我看你做好事心切,一大把年纪也不容易,这才答应让你救的。”

  “呸,我有那么不堪吗?”

  “这还是好听的,实际情形是我当时已经饿得连眼睛也睁不开了,根本没有力气拒绝你。你身强力壮,我年幼体弱,又有什么办法?只好被你救了。哼,说起来你第一次见我就欺负我,真是丢脸,更别说后来的水深火热。”

  “哈,话居然能被你说成这样,我要气死了。早知道我就不救你,让你去死好了。”

  “那也不尽然。你要不救我,说不定就有真的仙人来,直接度我成仙,省时省力,比跟着你窝在这荒山野岭十几年好多了。”

  “好了,我不过随便说了一句话,你的废话就这么多。好歹我也是你师傅,你就不能稍微尊敬我一点,不要老跟我顶嘴?”

  “唉,当然可以。不过,方圆几百里就我们两个人,我不跟你顶顶嘴,对你言听计从,你岂不是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嗯,说的也是。不过我很快就要走了,你以后怎么办?”

  “总会有办法的。”沈信叹了一口气,忽然沉默了。

  说话间无数细微的金光闪过天空,逐渐汇集一个巨大的金色云团。

  “这就是天劫?”沈信好奇地问道。

  “废话,快点准备。”天机子飞快扔出十几件法宝,奇形怪状,发出耀眼的光芒,在他们两人头顶处形成一道光幕。当防护光幕形成后,天机子最后抛出一把宽刃剑,稳稳停在光幕上方。

  沈信也放出一把小小的飞剑,守在宽刃剑旁边。那飞剑只有一尺来长,剑身细薄,和宽刃剑比起来就像老爸和儿子,看着甚是有趣。

  云团中噼啪作响,一道道亮金色的闪电在其中穿梭,接着七八个金色的天雷稀稀拉拉地对着师徒两人当头劈下。

  天机子一掐剑诀,宽刃剑当空飞舞,瞬间便把天雷劈个粉碎。

  “很平常嘛。”沈信说道。

  “少废话,一开始威力当然小了,越后来威力越大,你给我小心点,见势不妙快点逃。”

  天空中再没有电光劈下,金色的云团却开始不断旋转,在旋转中又不断缩小,颜色也渐渐变亮。

  天劫的天雷是一百二十八枚,随着云团的集中,后面的天雷接连不断地劈下。天机子应付得虽然吃力,但总算接下来了。沈信也帮了点忙,以他的飞剑自然不能击破天雷,但经他一阻,天雷落到光幕上已经没有多大威力,被光幕轻松挡住。

  “还有八颗。”天机子叫道,心情有点紧张,这最后八颗的威力一定非同小可,而他的飞剑却已经光芒暗淡,也不知道能不能支持得住。

  雷霆一声,八颗天雷猛地轰下,发出的亮光几乎让人睁眼如盲。

  天机子的飞剑首先被毁,接着八颗天雷轰中了法宝形成的防护光幕。还好天机子的法宝都是好东西,虽然光幕的颜色瞬间暗淡下来,但好歹总算挡住了。

  “完了?”沈信问道。

  天机子还没有说话,忽然天空中又是一道炸雷,接着看到那金色云团忽然凝成一个光球快速击下。

  “不好。”天机子来不及多想,将所有法宝迅速集中,飞快地向光球迎上。

  一声巨响,一片白光,光球和法宝同时消失,不过还是有很多细小的金色闪电劈向师徒两人。

  天机子虽然手无寸铁,但沈信的小飞剑尚在,在沈信的指挥下飞快地四处猛劈,挡住了大多数的闪电。不过沈信毕竟能力有限,有一些散乱的闪电还是击中了两人。

  天机子功力深厚,被一些细小的闪电击中根本无关大碍,只是变得面目焦黑,衣衫褴褛。沈信的道行却差远了,被闪电击中之后,只觉浑身酥麻,顿时瘫倒在地。

  这时云团散尽,晴空万里,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原来被雷劈是这样的感觉。不过做坏事被雷劈也就罢了,要做神仙也要被雷劈?真是没有天理。”沈信悲叹道。

  “哪来那么多废话?”天机子有点紧张,抬头向天,不耐烦说道。

  “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要站起来大喊三声‘我是神仙’?”沈信辛苦爬起来,问道。

  “我也不知道。”

  “一问三不知,你怎么做人家师傅的?”

  “整天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你又是怎么做人家徒弟?”

  师徒两人斗嘴间,天空中忽然出现了一道乳白色的光柱,将天机子罩在其中。

  天机子在光柱中缓缓上升,离地数丈才停住,本来焦黑的面孔忽然变得洁净无比,浑身上下也仙气缭绕。

  “神仙啊。”沈信大叫。

  “对了,我现在已经成了仙人。沈信,见识过天劫,相信对你以后的修行大有好处。你真的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人,我相信我们很快会再见面,师傅我在天上等你。”

  “哇,两个男人间说这种话太恶心了吧?再说世事难预料,你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没出息,怎么能这么说话?”

  “谁知道做神仙是不是真的很好?万一不好怎么办?我还得再想想,万一误入歧途就惨了。”

  “唉,你是不是有病?神仙都不做你要做什么?”

  “啰里啰唆,这么放不开放不下,你怎么做神仙?”

  “唉,算了,我是管不了你了。你自己保重吧。”天机子长叹一声,忽然消失在光柱里。

  “你也保重。”沈信无力地挥挥手。

  颓然坐倒,沈信心底一片茫然,他自幼父母双亡,是天机子将他从街头救起,并收他为徒,多年来两人的关系既是师徒,又像父子,虽然语言上总是针锋相对,但那更是他们感情深厚的表示,现在天机子仙去,陪伴沈信的就只一剑一笛,他顿时有说不出的孤独和落寞,饶他生性豁达,这时也不由潸然泪下。

  “算了,日子还是要过的。随遇而安吧。”一抹眼泪,沈信忽地站起,却发现刚才那光柱还在。

  “咦?师傅已经不见了,这东西怎么还不散去?”沈信好奇地走近,光柱忽然发出巨大的吸力,一下子将他吸了进去。

  沈信本能地大力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

  “不是吧?仙人也有拉壮丁的时候?我不要被你们捉去当仙童,放开我。”沈信大声喊着,继续挣扎。

  不过光柱的威力却比沈信想象中厉害得多,沈信始终无力挣脱。

  “算了,怕了你了,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沈信最后终于放弃了,却忍不住叹息连连。

  “也好,好歹我也算是仙人了。”眼前一阵光亮,沈信感觉好像突破了什么东西,心里这样想着。

[ 本帖最后由 huangcx14 于 2009-6-15 20:38 编辑 ]
第一章 入红尘

  
  沈信坐在一座大厦顶上,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在他清醒之后,他就已经在这个地方了,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他一点概念也没有。

  “天空有点昏暗,空气有点污浊,如果这就是仙界,仙界的环境可是不怎么样。”沈信这样想着。

  一切都是陌生的,高大的建筑耸天而起,奇怪的东西到处都是,饶是沈信看得开,这时也有点不知所措。

  “那些来来往往忙碌的是些什么东西?哦,好像是人,可是样子太怪了。奇怪的衣服,难看的发型,这些人一点审美观念也没有吗?我明白了,短头发的是男人,长头发的是女人。不过,这些女人的衣着可太不正经了,实在是有伤社会风化。”沈信以自己的知识这样理解着,连连摇头。

  但是,尽管勉强能分出男女,沈信却看不出这些人到底在干什么。还有一些巨大的甲壳虫一样的东西,不仅来去快捷,还发出隆隆声,不知道是什么怪物。

  “不,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仙界。难道是地狱?”沈信又突发奇想。不过他旋即摇摇头,地狱也不会是这个样子。

  百思不得其解,沈信忽然觉得很好笑:不就是好奇摸了一下那光柱吗?居然一下子给扔到这个奇怪的地方来了,不让当仙人也就算了,居然搞这么多花样,现在这样子算什么?流放吗?反正也没地方说理,沈信又觉得到什么地方也一样,索性悠闲地晃荡着双脚,看热闹般看着大厦下来来往往的人流。

  恍惚中沈信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发现大厦下忽然聚集了许多人,正指指点点地向上望来。很快,一个巨大的甲克虫发出蜂鸣般的叫声跑了过来,很快便有一些衣服明显跟其他人不同的人从里面跳了出来。沈信既不知道那甲克虫叫汽车,也不知道车里出来的人叫警察。

  一个中年妇女对着带头的警察说道:“就是这个人,我刚才看到一道白光在大厦上闪过,接着就看见那个人坐在那里了。”当然,沈信可以听见这妇女的话,但话是什么意思,他一点也不懂。

  带头的警察拿着一个大喇叭对着他喊起来,可惜,沈信还是一句也听不懂。

  “看这些人,虽然衣着﹑发型都很怪,可明显是人嘛,怎么他们说的话我一点都不明白呢?”对于自己的处境觉得迷惘,沈信苦笑不已。

  无意间一回头,沈信忽然发现两个警察正蹑手蹑脚地向自己身后潜行。

  “你们想干什么?”沈信皱皱眉头,凭着超人的灵觉,他知道这两个人没有恶意,却更难明白他们的举动。

  “年轻人,想开点,被女朋友甩了也不要紧,小伙子长那么帅,不怕没有人喜欢。”一个警察这样说着,脚下微不可察地向前移着。

  沈信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因为他还是听不懂。

  “不是失恋?那就是失业了。看你的样子,是在电影中跑龙套的吧?唉,现在电影业不景气,日子自然难混了。实在不行就努力点考警察。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这一行?我们的工作苦是苦点,工资福利还是有保证的。”另一个接口说道,脚下同样有小动作。

  “不知所谓。”沈信咕哝了一句,一提真气,他整个人顿时飘了起来,转身后移,瞬间落地。

  沈信刚一落地,两个警察就猛地向前一扑,同时抓住了他。

  “抓到了!”两个人齐声高呼。看到两个警察兴奋的模样,沈信觉得很是滑稽,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跟小孩子似的。

  “好了,现在没事了。告诉我们你住在什么地方,我们送你回去。男子汉大丈夫,别一有点事就寻死觅活,那没出息。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就是新的一天。”这个警察倒像是一个哲学家,不过他的话可是对牛弹琴了,因为沈信根本听不懂。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沈信忍不住问了一句,用的是他心目中标准的官话,心中祈祷对方能够听懂,尽管他自己完全不懂对方在说些什么。

  “不会是扮戏扮成神经病了吧?怎么说话这么文绉绉地?”那警察倒是听懂一些,却没有立即回答沈信,反而问另一个警察。

  “要不就是偷渡客,装疯卖傻。够麻烦的了,先弄回局里再说吧。”

  虽然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但沈信反正也没地方去,又觉得两个警察没有恶意,好奇心起,也就顺从地跟着他们去了。

  下了大厦,沈信依稀明白这是一栋楼房,不由暗自惊讶不已:“在原来那个世界,最高的楼也只是七八层吧?从来也没想过房子也可以盖这么高。”

  而被沈信当成甲克虫一样的汽车更是让沈信惊奇得不得了。

  “这是什么怪物?叫得这么大声,里面可以坐人,哇,跑起来还很快。”沈信心中满是疑问,很想问问题,但语言不通,也只是惹两个警察的白眼。

  怀疑沈信是装疯卖傻,好容易到了警察局,两个警察马上找来一个被认为最有耐心的女警察来。这女警察一付慈祥的面容,用可以欺骗所有儿童的亲切笑容对着沈信盘问了半个小时,终于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对于她的各个问题,沈信只是睁大眼睛听着,却从来不回答,偶尔开口,只是那句“你们到底想干什么”,自然用的是古代的语言。

  “够了,这人是神经病,我不要再问下去了。”女警察拍案而起,头也不回地走了。

  带沈信回来的两个警察苦笑着来到他的面前,竖竖大拇指:“行,连我们铁嘴钢牙纪大姐都败在你手下了,你真行。不过,你到底是什么人,麻烦告诉我们好不好?”

  沈信看着眼前两人热切的面容,明白对方是有事要自己帮忙,可是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无辜地睁大眼睛,他问了一句:“何事如此紧张?”

  两个警察顿时泄了气:“算了,明天找个古文专家再问他吧,或者该找精神病专家。今天先把他关起来,看看会不会有人来认领。”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正想是不是还要随便任这两个警察摆布,忽然看到一个带着手铐的彪悍汉子从一个房间冲出,悍然击倒两个拦路的警察,转眼已经冲到警局门口。沈信知道那汉子手上戴的东西叫手铐,那也是以后的事情了。

  当时看到这一亩,一个念头闪电般出现在沈信心头:这里是官府所在的地方。不知道哪里来的灵光,他意识到那汉子是犯人,所以才得出这个结论。根据他自己的理解,衙门是一个黑暗的地方,不是他应该接触的。正好带他的两个警察看到那汉子逃走,也呼叫着冲上去,不再理会他,他一闪身已经逸出警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逃跑的汉子身上,根本没注意到他竟会化作一道白光。

  人已在空中,沈信看到那剽悍汉子已经要跨入一辆出租车,一缕神思扫过那汉子,他马上察觉到那是一个极其凶残的危险人物。犹豫一下,沈信还是觉得这个人不能让他随意逃去,于是手指轻弹,一道轻微的真气击中了那汉子的膝盖。那汉子本来已经要进入车内,而且离他最近的警察也在二十米外,心中正暗喜逃出生天,却忽然双腿一软,跪倒在车门处。

  已经有点绝望的警察看到有此异变,纷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车前,那汉子刚要起身,已经被十几只手同时按住。大声咒骂着,那汉子拼命挣扎,却哪里挡得住那么多警察?看到这一幕,沈信微笑一下,顿时消失在空气里。

  “笑话,我都是度过天劫的人了,少说也是个半仙,如果被官府抓去,可要叫人笑掉大牙了。”沈信这样想着。不久以后沈信就知道自己其实已经足以让人笑掉大牙了,不管他后来成为什么身份,一想起自己堂堂半仙居然被人当成想要跳楼自杀的疯子,他就不由苦笑连连,有时还自我解嘲:“跳楼自杀?那也要能摔得死我才行。”

  夜幕降临,沈信出现在海边,苦中作乐地倾听海浪的歌声。这一天他飘荡过整座城市,到处是他不熟悉的建筑,奇形怪状的人,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知道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岛外,他什么也不了解。他现在的处境比起原先更差,至少原先还有个安身之地,现在却是无处可去。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沈信无处问答案,也就不再多想。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不食人间烟火,不惧寒暑,倒也没有生计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

  “随遇而安吧。”沈信这样想着,取出了一支四孔玉笛,细细抚摸起来。

  在他多年的修道生涯中,除了天机子,陪伴他的就只有这支玉笛了。而现在,天机子成仙了,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玉笛更是他心灵的寄托。

  “你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信对着玉笛问道。在月光下,玉笛闪耀着柔和的光芒,美丽异常,但是别说它不会说话,即使它通人性,又如何能够回答沈信的问题呢?

  放开一切,沈信举起玉笛,缓缓吹奏起来。他的师傅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对于音乐一道的造诣更是博大精深,在他的影响下,沈信对于音乐也是深有研究,他闲暇的时间都放在研究师傅收集的乐谱中。既然想也想不明白,沈信索性选择了一首《渔舟唱晚》吹奏起来。什么情况下也能自得其乐,这也是沈信的本领之一。

  淡淡的笛声飘荡在海边,沈信渐渐沉入到音乐的境界中,浑忘了周围一切。

  一曲终了,沈信又回到现实当中。看着眼前奔涌的海浪,他忽然豪兴大发,高声唱起一首古歌曲。和海浪相应和,沈信的演唱充满豪气,虽然声音不高,却清晰地显示在海浪中,令人听得热血沸腾。

  唱完一曲,沈信犹自兴致不减,对着海浪长啸起来。今宵梦醒何处?他想也不想。

  “好!唱得太好了!”黑暗中忽然闪出一道人影,鼓着掌来到沈信面前。

  来人身材不高,短小精悍,看到沈信一副道士打扮,不由一愣,不过还是继续鼓着掌。

  “你是什么人?”沈信皱眉问道。一天下来碰到的人都是古里古怪的,沈信对这里的人根本懒得理会。

  那人先是一愣,接着答道:“在下张林,是一名星探。不知阁下是否对演艺界有兴趣?我可以引你入门。”他其实没听懂沈信的话,但自我介绍是人之常情,倒也和沈信的话对得上。

  沈信听懂一点,知道这人名字叫做张林,但什么星探,什么演艺界,完全是一头雾水,所以他的神情比白痴也好不了多少。

  张林倒也机灵,连忙递上一张名片。沈信一看,文字是认识的,但意思完全不懂。不过这还是让他感到一些安慰,既然这地方的文字与自己了解的一样,至少不是到了什么域外魔地。

  仔细想了一下,沈信问张林什么叫星探,他又想干什么。自然说得还是他自己原来的语言,或者叫做古文。

  借着手势,两个人总算有了一些沟通。张林见沈信没有一口拒绝,高兴得手舞足蹈。他其实是一名业余星探,生活甚是落魄,也从来没有发掘出什么新人,不过却梦想有一天能够碰到一名天才,让他一举成名,从而获得名利。这一晚他也是郁闷无限,这才跑到这偏僻的海边散心,却碰巧听到沈信的吟唱,虽然不懂音乐,但张林还是被沈信感染得一塌糊涂,同时敏感地察觉到这是一颗值得发掘的宝石,深信是上天赐与他的机会来了。

  其实这是由于沈信修练的心法和音乐有很大关系,只要在演唱中或是乐器演奏过程中运转真气,即可达到类似催眠般的感染效果,所以才会对张林有这么大的影响,不过沈信这可是独门心法,也不是所有修真之人都懂。

  梦想着一举发达,张林讲解起来自然是眉飞色舞,可惜兴高采烈地讲了半天,沈信依旧是一脸茫然,根本不懂张林所说,让张林的兴奋也渐渐消失。

  这人莫非是傻子?张林有了这样的疑问,不过他马上下定决心,即使是个傻子,他也不能放过,一定要把握这个机会。首先,先带他回去。张林在没有经过沈信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做出了这个决定。

  通过反复对答,张林开始能懂得点沈信的话了,终于发现沈信并不是傻子,而是怎么看也觉得是一个古代人。“怎么会这样?”张林不由恐惧起来:“难道是遇鬼了?”

  不由自主地向沈信身后望去,发觉沈信有影子,张林这才松了一口气。发财的念头再度兴起,他决定无论如何先把沈信留住。只要不是傻子,演唱这么有感染力,肯定将来能大红特红,张林既然这么想,自然说什么也不会放过沈信。他并不是心思细致的人,光想着发财,根本没想过为什么会有沈信这种情况存在。

  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沟通,沈信终于明白张林要带他回家。仔细想了想,如果一直就这么流浪,恐怕永远也不会了解自己现在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沈信同时感觉张林没有什么恶意,终于点头同意。

  看到沈信同意跟自己回去,张林兴奋得手舞足蹈,沈信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颗树,摇钱树。
第二章 改头换面

  
  张林带着沈信回到家中,一按开光,先打开了客厅的灯。灯光一亮,顿时吓了沈信一跳。

  一整天下来,沈信见到不懂的东西太多了,这时也见怪不怪,虽然眼前满是他不熟悉的东西,他也懒得发问了。当然,语言障碍也是影响他的一大因素。

  张林先请沈信坐下,然后打开了电视。突然出现的人影和声音,顿时又让沈信骇然,差点要跳起来大喝一声“妖怪哪里去”。不过看到张林满不在乎的样子,沈信也知道这是很平常的东西,于是选择静观其变。看着电视上闪动的画面,虽然看不懂,沈信渐渐觉得挺有趣。

  张林看出沈信对电视的兴趣,索性把遥控器递给沈信,示意了一番如何使用。沈信试着换台,看到一按按钮,画面就改变,更是兴趣大增,模样就像得到一件玩具的小孩。

  张林看得暗自摇头,自己带了这么个人回来,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你坐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张林说着进了厨房。沈信却完全没有听到他的说话,正自顾自地摆弄着电视遥控器。

  画面不断变化,突然碰到一个台正在演古装片,沈信马上停下来仔细观看起来,那些人的造型是他很熟悉的,他现在可以确定,自己身处的这个地方,和自己原先所在的地方有关联,但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也说不上来。

  电视上的对白他还是听不懂,不过下面有字幕,文字他全认识。对照着字幕,看着电视,沈信渐渐懂得了一些,不由兴奋起来。

  就在沈信为弄懂了一些高兴之际,门口传来一阵钥匙转动的声音,接着一个俏丽的女孩进入屋内。

  沈信连忙站起来,经过一天的经历,虽然还是看不顺眼现代人的打扮,倒也可以做到心平气和的看待了。不过那女孩却明显不习惯现实中突然看到一个古装的人,差点要叫起来,勉强平静下来,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

  半是猜测,半是看电视弄懂了一点现代语言,沈信倒是没误解这个问题,连忙自我介绍:“我叫沈信。”这句话是现炒现卖,他听到张林就是这么自我介绍的。

  女孩依旧疑惑地看着沈信,张林捧着一盘叉烧饭从厨房走出,看到女孩,连忙说道:“凤仙,吃过饭没有?我刚弄了点叉烧饭。”

  凤仙应道:“我在外面吃过了。”又看了一眼沈信,女孩疑惑地问道:“哥,你怎么带个拍鬼片的人回来?”

  也难怪凤仙有此一问,沈信一身道袍,头上梳着一个道士髻,正是典型的道士打扮,这种人电影电视中常见,不过永远是龙套,鬼片捉鬼更是快成他们本行,所以早先那个警察说他是跑龙套的,现在凤仙说他是拍鬼片的。

  张林把手中的叉烧饭递给沈信,一声长叹道:“一言难尽。”

  沈信已经完全达到不近人间烟火的地步,所以并没有动叉烧饭,自顾自看电视去了,他依稀感到电视正是他了解自己处境的捷径,所以一刻钟也不想浪费。

  那边张林将自己遇见沈信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叙述了一遍,凤仙皱眉道:“你带他回来,难道要养他不成?”

  张林道:“什么话?这是我们将来的希望。你也知道我是星探,只要我能让他红起来,成为当红歌星,我们就发达了。”

  “他会唱歌?”

  “会,唱得很好。”这一点张林倒是完全可以打保票,他一闭眼,依稀还能听到刚才在海边听到的旋律在脑中回响,那种感觉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也是他在沈信身上下注的主要原因。

  凤仙看看全神贯注看电视的沈信,再看看财迷心窍的张林,暗自叹气,却没有说话。她自幼父母双亡,完全是靠张林带大的,张林很早辍学,混迹社会,却供着她念完大学,在她心目当中,张林亦父亦兄。对于张林一直以来的梦想,她完全知道,现在看到这个境况,她当然觉得是张林一厢情愿,不过却也没法多说。事实很明显,沈信如果有星运的话,怎么会这么落魄?沦落到要去跑龙套?

  张林沉思半晌,对凤仙说道:“好了,你现在还有多少钱?先带沈信去理发,再带他去买身衣服,他现在这个样子不能见人。哈,能不能发达,就看这一铺了。”

  凤仙面显难色:“哥,我的钱也不多了,如果按你说的办,我们这个月支持不下来的。”

  张林一面往外走一面道:“这不成问题,只要想想我们马上会发达,这点困难算不了什么。我现在就去找演艺界的朋友,联系让他入行。”

  看看张林的背影,凤仙暗自摇头,叹了一口气后,她还是决定按着张林的意思办。反正自己就这么一个大哥,既然他想做梦,就给他一个机会吧。

  “沈信。”凤仙叫了一声。沈信疑惑地抬起头。

  “你现在不是拍电影,不用这种打扮,把头套摘了,我带你去换身衣服。”也不管沈信能不能听懂,凤仙自顾自说着,伸手去揪沈信的头发,她以为那是拍古装片的道具。

  对凤仙的动作茫然不解,直到头发感到拉力沈信才明白凤仙是要扯掉他的头发,有力一下甩开凤仙的手,沈信惊叫一声:“你想干什么?”

  “头发是真的?”凤仙的惊讶也不下于沈信。解释半天,凤仙发现沈信根本不能理解她的话,索性什么也不说了,拉起沈信就走。可怜沈信堂堂仙人,直如扯线木偶般被支配。

  出了公寓门,凤仙就近找了一家理发店,对一个相熟的理发师说道:“我这个朋友设计个发型。”

  “哇!”留着一头染成金色的长发的理发师发出一声夸张的惊叫:“凤仙,这是你男朋友吗?这打扮算是复古还是前卫?”

  凤仙没好气道:“拍电影的。”

  “是吗?”理发师招呼沈信坐下,解开他的发髻。

  “咦?拍电影不是用发套吗?为了拍电影留这么长头发,你男朋友可真是敬业。”

  “他不是我男朋友。”凤仙反驳道。

  沈信木然地任理发师给自己洗过头,坐到椅子上。看着面前摆着乱七八糟的工具,他什么话也说不出。不过对面的大镜子他倒是明白是什么东西,不过其照出映像之清晰程度颇让他吃惊:“这东西可比铜镜清楚了。”他大概也有很多年没有见过自己,看到镜子里披头散发,留着三寸长胡须的自己,那份新鲜劲就甭提了。

  “这就是我吗?”他忍不住伸手去摸自己的胡须。

  而那理发师一边跟凤仙闲扯,一边已经捞起一把沈信的头发,咔嚓一声剪去一大截。

  正在镜子中自我欣赏的沈信看到理发师的动作,顿时大感意外,猛然跳了起来。

  理发师愕然回头:“你干什么?”而沈信自己也是惊讶不已,不知道理发师要干什么。至于凤仙,也是同样的表情,三个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说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能随意任人删剪?”这是沈信想说的话。不过想到自己连父母也记不起了,神色一黯间,沈信并没有把自己这句话说出来。心念电转,他把这一天来的所见所闻回想一遍,得出一个结论:现在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和原先自己所在的地方不同。虽然不能确切地说出理发师想干什么,他也自己猜到了,毕竟他自己的形象和墙上贴着的明星之流的照片显得格格不入。

  沈信瞬间决定,不管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自己应该了解才好,而首先,自然在外表上和其他人相同,想起白天被数百人围观的经历,他犹自觉得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那些人分明把自己当成了怪物嘛。

  谦然一笑,沈信做个手势示意理发师继续,再次坐到理发椅上。这次沈信任由理发师处置,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影响理发师的动作,和理发师配合得恰到好处。最后理发师放倒理发椅,将沈信的胡须也剃了个一干二净。

  当沈信头脸焕然一新之后,看着沈信在镜子中的映像,理发师不由赞叹一声:“凤仙,你男朋友可真帅,简直就像大明星。真奇怪他会不红,要去演没前途的道士。”

  凤仙刚要反驳说沈信并不是他的男朋友,但看到镜中与不久前判若两人的沈信,只觉得心神一颤,什么也没说出来。理过发后的沈信只是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五官都堪称东方人中的最佳模型,组合起来足以笑傲所有美男子,更难得的是,在他完美的相貌中,依稀带着超凡脱俗的清新气质,笑容之中更是纯真无比,令人一望而顿生好感。尤其是沈信的眼睛,璀璨如宝石,深邃似星空,如梦如幻,令凤仙几乎是怦然心动,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大哥想要借沈信发达并不完全是梦,这样的人才,没理由不红,只要他有机会进入演艺圈。

  沈信看着镜中的自己,颇有点重新认识自己的新鲜感,仔细看看,自己这个形象似乎也不难看,摸着自己干净的下巴,他觉得清爽无比,对自己现在的形象很是满意。

  凤仙拿钱给理发师,理发师却不肯收,让凤仙很是诧异。

  理发师看着沈信,笑道:“你男朋友既然是混演艺圈的,我肯定他会大红大紫,所以他只要以后理发都来我这里,我绝对是分文不收。就让我自我满足一下吧,我只想体验一下给大明星理发的感觉。”这话半真半假,不过对沈信的信心倒是很足。

  “好啊,如果他真的能成为大明星,你就是他的专用发型设计师。”凤仙也半开玩笑地说道。

  “不,最好是形象设计,对服装我也很有研究。”理发师这次可是一本正经。

  凤仙笑道:“好啊。”

  这时沈信站起来对理发师微微一笑:“谢谢。我叫沈信。”这是他刚从电视上学到的。

  理发师受宠若惊:“我叫王利,欢迎以后常来。”

  顺便说一句,后来王利并没有做沈信的形象设计,但是在沈信成名之后,他凭借着与沈信的关系请沈信作形象代言人,创办了香港最大的美容美发中心,自己当老板,逍遥得很。能够请到沈信作免费代言人,那时可是梦幻一般的事情。

  本来只想随意给沈信弄套衣服算了,但看到沈信真面目之后,凤仙忽然改变了主意,决定不惜血本地帮沈信包装一下,因为她觉得自己大哥的梦想似乎不太遥远了。

  说是不惜血本,其实也只是相对而言,凤仙算是一个白领,但光是供那个公寓就让她的收入减去大半,她的财力有限得很。不过她也有办法,她知道有一个本地的服装品牌,做工衣料都是一流,只是名声不及著名品牌,所以价格和名牌有巨大差距,但质量上却没有那么夸张的差距。

  理过发后,沈信的服装虽然看上去碍眼,但却不像原先那般引人侧目了,所以进到服装店也没有激起太多轰动。从里到外,凤仙统统给沈信换了一遍,不过沈信为了正确地穿好所有的衣服,可是一个人在试衣间折腾了好久。

  等沈信最后衣着一新地再次出现,看到他的人都感眼前一亮,身高在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身形挺拔结实,是完美的运动员身材,而气质更是清新脱俗,望之如玉树临风。虽然还不是很习惯新的服装,但一举一动都是潇洒自如,有一股说不出的魅力。

  “怎么样?”沈信笑问凤仙。

  凤仙痴痴地看着沈信,心中喃喃道:“大哥,你还真是有眼光啊,现在我也相信你会发达了。”

  离开服装店,虽然钱包几乎瞬间被掏空,凤仙却一点也不在意,和沈信漫步街头时,心中忽然有一种异样的感情荡漾。从小到大,她都是一个懂事的女孩,知道大哥的养育之恩,她一直很用功,大学毕业后工作也很努力,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感情问题,也没有遇见过自己喜欢的男孩。但这个夜晚,和这个纯真的年轻人走在一起时,她忽然有陶醉的感觉。

  沈信却完全不知道凤仙的微妙心思,他只是急着回去看电视,对于现在身处的这个世界,他迫切地想要了解。
第三章 迷惘

  
  一回到家沈信就坐到电视前看了起来,那副痴迷劲即使是最狂热的电视迷也要自叹弗如。凤仙看到他连最无聊的肥皂剧都看得津津有味,不知该说什么好。“算了,还是让哥哥来应付他吧。”凤仙这样想着,回自己房间去了,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怪张林没有说清楚,她根本不知道沈信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

  沈信自然不是对电视剧感兴趣,他只是通过字幕在研究这种他不太懂得语言。迫切想要了解自己目前的处境,他全部心神都放在电视上,连张林回来都没有觉察到。张林垂头丧气,明显奔波没有什么成效,也懒得多说话,自顾自休息去了。

  沈信丝毫不浪费时间,一看到电视剧结束,没有字幕的节目出现,马上换台,所以一晚上他都在看着电视剧或者电影。等他看到早间节目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而现代语言的水平倒也突飞猛进。

  一阵闹钟的铃声响过之后,凤仙急匆匆从房间出来,赶去洗漱。

  沈信却早等在门口,一看到凤仙,马上问道:“对不起,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

  凤仙戛然止步,愕然地望着沈信,一时间想不起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帅气的年轻人在自己房中。忽然想起昨晚的事,不由有种做梦的不真实感。虽然急着赶去上班,但看到沈信清澈纯真的眼神,她又不忍心拒绝他,问道:“什么问题?”

  沈信字斟句酌地道:“请问,现在是什么朝代?皇帝是哪一位?”

  “朝代?皇帝?”凤仙不由有点怀疑沈信的精神状态,但沈信严肃的模样又让她不得不认真对待。想了一下,凤仙笑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不过,现在早没有皇帝了。”

  “没有皇帝了?”沈信的惊讶绝非小可,眼神一下子黯淡了,接着问道:“什么时候没有的呢?”

  “嗯,大概快有一百年了吧。你连这也不知道?”凤仙很怀疑。

  沈信不理会她的问题,自顾自问道:“请问我现在在什么地方?”

  “香港。”

  “香港?”这个名词对沈信来说完全陌生。

  “请问,香港离长安有多远?”沈信想到了一个自己熟悉的地名。

  “长安?这是很久以前的称呼了,现在叫做西安。多远我是不太清楚,大概几千公里吧。”

  “蛮夷之地。”沈信喃喃道。根据他的知识,文明仅限于方圆数百里,现在身处距文化政治中心长安数千公里之外,那自然是蛮夷之地了。

  “什么?”凤仙还没听过这么评价香港的人。

  “有没有听过汉献帝?”

  “三国时候吧?那已经是一千多年前的事情了。”

  “一千多年?”沈信如被雷击,饶他是半仙之体也感到禁受不起。

  凤仙看看时间已经不早,匆匆梳洗去了。等她出来,沈信犹自呆立不动。

  凤仙急匆匆往外赶的时候,沈信拉住她又想说什么,凤仙想了一下,把沈信带到自己房间,指着书架说道:“我现在要去上班,没时间跟你多说,这里有书,你可以自己看。”

  沈信愣愣地看着书架,有很多书他连书名也看不懂。翻来翻去,他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历史教材。翻过几页,他看到了一些熟悉的人名地名,渐渐看了进去,最后索性坐在凤仙床头仔细阅读起来。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突然找到有自己熟悉的东西,沈信完全沉迷在书的世界里。

  “你这个流氓,躲在我妹妹房间里干什么?”一声怒喝,却是张林起床后看到沈信在自己妹妹房中的自然反应。

  张林的这一声大喝对于沈信来说却是充耳不闻。张林见沈信对自己不理不睬,更是心头火起,伸手就去拉沈信。

  “少来烦我。”沈信赶苍蝇般对着张林一挥手,张林踉踉跄跄地被扫出门外。

  不过这一瞬间张林也知道沈信在干什么了,而且也看清沈信拿的是一本历史书。

  “这个人还真是古怪,一本普通历史教材有什么好看的?”张林一边想着,一边打量着沈信。

  昨夜他回来得晚,当时又只想着睡觉,根本没看清沈信的新形象,此刻一细看,顿时喜上眉梢。

  “这是我带回来的人吗?真是帅气。看他的模样,即使当不成歌星,也能当个影星吧?最不济也可以派DGG什么的。最好是多栖明星,像四大天王一般,那我可就发达了。哈,早知道这小子资质这么好,我根本不用低声下气求人嘛,这样的人才谁不想要?经纪人,我就要当明星的经纪人了。”张林展开想象力的翅膀,沉浸在自己的遐想中,望向沈信的目光也肉麻得要命。幸好沈信忙着看书,根本没注意到这一点,要不然,即使他是神仙,也会感到毛骨悚然。

  张林陶醉半晌,不再理会沈信,自顾自去洗脸去了,临走还很贴心地替沈信关上门,免得他被干扰。多年梦想有望实现,张林自我感觉像十五六岁的少年一般充满朝气,忙着去为自己的经纪人身份努力去了。

  一目十行,沈信快速地翻过书页,看不懂的也暂时先不顾,反正以他现在的功力,自然是过目不忘,以后慢慢了解不迟。时间慢慢过去,等沈信看完一套历史教材,虽然还有些地方不懂,但他终于明白自己所处的世界还是原来的世界,只是却来到了一千多年以后。也难怪那么多东西自己见也没见过,一千多年的时间,自然会有很多新东西出现。

  “怎么可能?”对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东西自然会有无力感,即使是神仙也不例外,沈信现在的思绪就很混乱。“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沈信大感不忿:“我不就是碰了一下那道白光吗?”

  “是不是我说不愿意当仙童得罪了仙人,所以才把我发配到这个时代呢?”沈信试着解释自己的遭遇。

  自然这个问题不会有确切答案,沈信最后暗骂一声:“妈的,先人真他妈的霸道。”

  不过骂过之后,沈信也不得不考虑,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呢?

  出房门来到天台上,沈信像昨天一样呆望着楼下车水马龙的杂乱景象,虽说他总能随遇而安,但眼前的事实实在有点超过他的承受能力了,他不禁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迷惘。依着阳台,沈信的思维活跃而有混乱。

  凤仙上班的地方是一家中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助手,日常工作繁琐无比,不过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只是每天下班之后都有一种疲惫感。不过今天却不同,下班后她依旧步伐轻盈,连她自己也感到奇怪。难道是为了那个奇怪的男孩吗?她脸色有点发热,不愿意承认,但内心深处,却迫切地想知道早上他那么多怪问题是怎么来的。

  急匆匆奔上自己所住的高层公寓,来到门口时凤仙都有些气喘了。勉强平静一下情绪,她打开了房门。

  天色已黑,房间中却没有开灯,一片漆黑,凤仙顿时有些心惊。刚想大声叫喊,忽然听到一阵笛声从阳台出传来。

  笛音低沉,仿佛带着无尽的迷惘,刹那间侵蚀了凤仙的思想。现代都市快节奏的生活让人疲于奔命,没有丝毫思考的空闲,雄心理想在日复一日的机械般的生活逐渐消沉,也忘却了思考什么是人生的意义。可是,在每个现代人的心灵深处,谁不觉得迷惘呢?至少凤仙是这样。

  静静闭上房门,凤仙靠在门上,静静聆听着另一个讲述着自己的迷惘,也让那种迷惘尽情地将自己包围,任心情在迷惘中飘荡。

  笛声不绝,迷惘更现,那种无助,那种孤独,简直让人感到绝望。凤仙想要大喊,想要喝止,这种迷惘几乎能让人疯狂,但不知为什么,她并没有出声,只是静静听着,好像渴望着迷惘将自己吞没。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笛声于低回中渐渐消失,但凤仙却依旧感到无力,回味着那种令人绝望的迷惘。等她终于回到现实,才发现自己已经靠门坐在了地上,四肢乏力,说不出的疲倦。

  “对了,是什么人吹奏的刚才那首曲子呢?”凤仙勉强站起来,打开了房灯,这才想起这个问题。

  难道是他?凤仙有点异样的感觉,好像无意中窃知别人的隐私一样。

  快步来到阳台,凤仙看到的只是沈信无助的背影,他依旧凝视着夜幕下的香港。

  听到凤仙的脚步声,沈信缓缓回头,勉强笑道:“回来了?”这时他的说话已经完全是现代人的口气了。

  凤仙没有说话,她感到沈信的笑容里有着说不出的苦涩,配合着俊美却又不失童真的面容,令人忍不住想要安慰爱怜。

  “发生什么事了?”勉强镇定心神,凤仙问道,语气说不出的真诚,似乎还带着一丝颤音。

  沈信自然感受得到凤仙的关切,但他的心事如何能说出来呢?说自己本来是一千年前的修真之人,因为渡劫莫名其妙来到一千年之后?虽然他处世经验不多,却也知道这种事情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连他自己都接受不了。

  长叹一声,沈信模棱两可地说道:“我本来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却由于某种错误降临到了这个时代。”

  这么说是没错,不过凤仙却误解了,很多自命怀才不遇的人都是这个腔调。结合刚才听到的笛曲,也更给凤仙这样的错觉。

  凤仙安慰道:“不用泄气,以你的才华,我相信你肯定可以出人头地的。我知道你很迷惘,很孤独,但你现在有我和我哥哥作朋友,我们都会帮助你的。”

  沈信苦笑不语。

  凤仙继续给他打气:“真的,你的笛子吹得太好了,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打动人心的笛曲。”

  “是吗?”谈到音乐,沈信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眼中也有了光彩。

  “嗯。”凤仙肯定地点头,将目光落到沈信手中的玉笛上:“咦?怎么这笛子只有四孔?”

  “当然是四孔了,所谓五音,正好对应。”

  “不对,应该是七音才对。我明白了,你这支玉笛是古笛,那可是古董了。”凤仙很快明白过来。

  不过沈信却不解起来:“七音?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是吗?”这下轮到凤仙惊讶了,笛子吹得这么好,却居然没有基础的音乐知识?不过她很快有了主意:“我以前也学过一点音乐,也有几本音乐方面的书,一起去看。”

  说到音乐,沈信兴趣大起,跟着凤仙来到她的房间。

  凤仙兴致勃勃地拿出一本关于简谱的书,沈信专心地看了起来。很快翻过几页,沈信点头道:“我明白了,这和我了解的不同,不过原理是一样的。”沉吟着,他又摇头道:“还是有点不同,这样谱成的曲子跟我知道的曲子应该会有较大的差异。”

  看着沈信深思的模样,凤仙又递给他一本书:“这是五线谱,不过我是不大懂。”

  沈信同样快速浏览着,忽然道:“这个比较形象,比简谱直观好懂。”

  凤仙睁大了眼睛:“不会吧?我觉得这比简谱难多了,我简谱还马马虎虎,五线谱可就不行了。”

  沈信指着五线谱道:“你看这个多直观,音阶高低一目了然,光看着已经可以感受到那种旋律了。”手指随着音符移动着,沈信轻轻哼出五线谱代表的曲子。哼完一段,沈信又指着简谱道:“而所谓简谱就不同了,七个古怪的符号,根本不能一目了然地看出音阶变化。”

  凤仙听出沈信的意思来了,当然也没有异议,她知道音乐家用的都是五线谱。不过对于沈信所谓的“古怪符号”一词,却忍不住要抗议:“什么古怪符号,那不是最常见的阿拉伯数字吗?”

  “阿拉伯数字?是什么东西?”沈信不解问道。他是真的不懂。

  凤仙看着沈信,一脸的不可思议,沈信挠挠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错了。凤仙想要解释,但越简单的事情越难解释,话到嘴边,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而这时沈信也觉得有点尴尬,将目光移了开去,看到书架旁边的墙上挂着一件有点像琵琶的东西。

  “这是乐器?”沈信好奇心起,走近细看。

  “对,这叫吉他,可以说是现在最流行的乐器了。我曾经学过一段时间,不过没什么天赋,弹得不好。”说到这里,凤仙有点黯然,当初练习弹吉他的时候还是纯真少女,对生活充满信心,一转眼已经好几年过去了,自己也每天疲于为生计奔波。

  看到沈信饶有兴趣的样子,凤仙取下吉他递给他。沈信轻轻拨动琴弦,吉他发出悦耳的声音。

  难得有机会充充老师,凤仙热心地讲解着吉他的弹奏方法。

  沈信一点即通,修长的手指灵巧地拨弄着琴弦,一串流畅的音符欢快地滑过琴弦。

  “对,对,就是这样。你以前学过?”对沈信流畅的指法感到惊讶,凤仙这样问道。

  “没有,不过这并不难,很简单的。”沈信漫不在意地说道。

  “简单?”凤仙无语,她当初可是苦练三个月后才能熟练地弹奏出一首完整的曲子,而沈信却一上手就可以,还轻描淡写地评价为简单,真是没有天理。她有怎能想到,沈信现在已经是仙人的修为,身体的活动简直可以随心所欲,手指更是灵巧得惊人,弹弹吉他有什么难的?

  沈信完全没有注意到凤仙的神色,他已经被这件乐器迷住了,翻开五线谱,他找了一首曲子,试试琴弦,他很快弹奏起来。一首完整的曲子行云流水般自吉他中流淌出来,凤仙听得入神,不得不承认沈信有资格说这很简单。天才,对天才怎么能用平常眼光来看呢?

  一曲终了,沈信对吉它更是爱不释手:“这件乐器不错。”看见凤仙正眼睁睁地盯着自己看,他把吉他递回给凤仙道:“对不起,献丑了。你应该弹得更好,让我见识一下吧。”

  凤仙并没有接吉他,嘟哝道:“算了吧,我要弹就不是献丑,是出丑了。和你相比,我简直不是弹吉他,像是弹棉花。”

  “弹棉花?”沈信先是一愣,接着忍不住大笑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凤仙鼓起嘴道。沈信连说对不起,却怎么也停不下来,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不要说来到这里以后,即使在原来那个时代,他也几乎没有这么大笑过。

  凤仙狠狠地瞪着沈信,却忽然自己也禁不住大笑。两个人你瞪我,我瞪你,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像两个小孩子一样开怀大笑。

  两个人笑得前仰后合,凤仙更是趴在床上笑得起不来。

  就在两人最高兴的时候,随着一声怒吼,一个黑影忽然扑了进来。
 第四章 预先庆祝

  
  “混蛋,你在干什么?”随着一声怒吼,这个身影猛地向沈信扑了过去。

  沈信倏地闪向一边,顺势在这身影上作了点手脚。等他看到扑来的是张林时,张林已经狠狠摔在床上。

  “混蛋,敢打我妹妹主意,我打死你。”张林挣扎不起身,扑倒在一床被褥上,狠狠击打着,嘴里狠狠骂着。

  凤仙和沈信面面相觑,不知张林在干什么。

  凤仙很快反应过来,脸上微微一红,上前拉开张林道:“哥,你在干什么?”

  “别管我,我一定要打死这忘恩负义,见色起意的混蛋。”张林仍然想往前扑,却突然发现眼前只是铺盖,并没有他臆想中的色狼在。

  “咦?那淫棍哪里去了?”张林诧异莫名。

  “别丢人了。”凤仙狠狠拧了张林一把。张林猛然回头,这才看到站在一边微笑的沈信。

  张林的目光迅速扫过凤仙和沈信,颇有点疑神疑鬼,虽然他是想借沈信一举成名,但看到沈信现在潇洒倜傥的模样,不由担心起自己的妹妹来,害怕被沈信给骗了。“小白脸是最没良心的。”心中这样想着,他的目光更是锐利。

  沈信是不明白张林的心思,凤仙却看出来,忍不住不悦道:“哥,你胡思乱想什么?”

  张林看到凤仙和沈信毫无异样,这才松了一口气,笑道:“没什么,你们刚才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顿了一下,他又加了一句:“他会说人话啦?”

  “哥,你这是什么话?”凤仙先是不满,接着就兴奋起来:“哥,你知不知道?沈信他简直是音乐天才,第一次接触吉他就弹得比我还好。”

  “那还用说,我张林的眼光这么高,能看上眼的人怎么会差?不要看我以前没有挖掘出什么人才,那时普通的小明星我看不上。”先自吹自擂一番,张林低声发出疑问:“真的那么厉害?别被小白脸骗了。”

  沈信虽然不是完全明白张林的意思,但也猜到不是什么好话,只能暗自苦笑。

  “当然是真的了。”凤仙没好气道,虽然明白张林是好意,她却不想张林这么口不择言。

  “能不能让我欣赏一下?”张林倒是一副“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姿态。

  “当然可以。”沈信接口道。听到沈信一口标准的国语,张林的下巴一直掉了下来,半天合不拢嘴。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妹妹,张林低声道:“有没有觉得不对劲?昨天他可是一句普通话也不会说,现在怎么说得这么流畅?”

  “我想,会不会是失忆?我见他昨晚看了一夜的电视,或许他找回了一些回忆?”凤仙提出一个假设。张林想了想,点头道:“有道理,不然怎么解释他莫名其妙的行为呢?”

  沈信没有理会兄妹间的谈话,抱起吉他沉思着。他倒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天才,只是刚才和凤仙的一阵大笑,让他记起某些快乐的往事,心情很是激动,大有不吐不快之意。

  当他想到这些快乐的时候,脑中依稀有旋律流淌,他正凝神将这些旋律组织起来。如果是用玉笛,他根本连想都不用想,随意就是一曲,不过既然他用的是吉他,就难免要花点心思了。

  当张林和凤仙的对话告一段落时,沈信轻轻拨动了琴弦,一首优美的曲子随着他的手指奏出。

  乐曲似有魔力,张林和凤仙瞬间被带入了一个快乐的音乐世界,那优美的旋律充满了仙灵之气,令张林和凤仙浑然忘了自我,尽情地快乐着。

  如同一个故事,这段音乐只是前奏,当张林和凤仙静静坐下聆听之际,沈信忽然开口唱了起来。那是他自己即兴创作的歌词,古色古香,充满了古汉语的韵味,张林和凤仙并不是很懂,却也能感受到歌词中表现出来的轻松欢快,一时间完全迷失在吉它的乐声和沈信的歌喉中。

  一曲终了,张林和凤仙如痴如醉,沈信自己也沉浸在久违的快乐当中,久久回味。

  “好,太好了。”张林拼命鼓掌,他并不是有文化的人,像前一晚沈信在海边所吟唱的歌曲里面那种感受,他其实领会不了,但现在这一首欢快的乐曲却没有问题,他觉得沈信就凭着这一首歌曲也可以红透半边天。

  凤仙没有张林那么夸张,但失神的样子表明她更受感染,只听她低声感叹:“天!居然有这么优美的歌曲。”

  “老弟,我相信你绝对可以大红大紫,就让我们一起携手创造美好的明天吧。”张林兴奋之下,开始胡言乱语。

  “你说什么呀?”沈信对张林的兴奋不解,皱皱眉头。

  “对了,你是什么地方人?以前是干什么的?”张林冷静下来,连忙问道。

  沈信眉头大皱,不知该怎么回答。

  “是不是忘了?多少应该有点印象吧?”凤仙倒是真把沈信当成失忆患者了。

  这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沈信,沈信点头道:“我不记得了。”

  张林听完也相信了,拍着胸脯道:“记不得也没有关系,以后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只要你听我的,我保证你能成为大明星,不过你到时候可不能忘记兄弟啊。”

  沈信不解:“大明星?什么东西?”

  张林一瞪眼:“连大明星也不懂?”

  沈信挠头道:“我不记得了。”一句话可以推托一切不好回答的问题,沈信算是明白语言的魅力了。

  果然张林不再过多追问,只是解释起来:“要生活,得有钱对吧?”

  钱沈信当然知道,于是他点点头。

  “要有钱,就得工作,对吧?”

  沈信又点点头。

  “但是,同样是工作,报酬却不一样,大明星就是能挣大钱的人。”张林用自己的心理对比沈信,对其大力蛊惑。

  “但是,大明星怎么挣大钱呢?”沈信问道。

  “唱歌,演电影,演电视,这些都是很挣钱的。等你有了名气之后,拍拍广告也能捞不少。”张林仿佛看到漫天金光闪烁,嘴里滔滔不绝。

  “唱歌也能挣大钱?”沈信有点不信。

  “当然了,只要你听我的就没错。”张林大打保票。

  凤仙也开口了:“真的,我相信凭你的音乐造诣,一定可以成为明星。”凤仙倒不像张林那么财迷心窍,处处想着钱,不过听过张林的歌后,倒是很希望他能发挥自己的特长。

  沈信想了想,也是甚为意动,唱歌也是他喜欢的事,而且能够挣大钱,这倒像是神仙般的生活。反正也没地方去,这兄妹对自己挺好,倒不妨试一试。

  “好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倒也很想当个明星。”沈信说道。

  “不是明星,是大明星。”张林兴奋不已:“好了,我们一起去预先庆祝一番。”

  “哥,我们没钱了。”凤仙提醒他道。

  “没事,我有。”张林摸出一把钞票,得意洋洋道:“而且我们很快会有更多。”

  “你哪来那么多钱?”凤仙大感意外。

  “手气顺,赢来的。都说沈信是福星了,我现在几乎就是赌神。”张林不由分说,拉着凤仙和沈信就往外走。凤仙本想表示一下对张林赌博的不满,但想到说也没用,叹口气,没有说话。

  来到一家西餐厅,张林意气风发地拿过菜谱点菜,问到沈信,沈信本想拒绝,但又不想太过分,于是淡淡说道:“随便啦,不过我只吃素。”

  张林奇怪地看看他,还是依了他的意思。接着张林又要了一瓶红酒。

  看着红色的液体注满透明的杯子,沈信好奇道:“这是什么东西?”

  “酒,红葡萄酒。”张林已经习惯了沈信的无知,解释道。

  “红色的酒?好奇怪。”沈信心中这样想着,却没有说出来。现在他完全不需要吃东西来维持营养,不过对于饮料还是很喜欢的。闻到红酒那沁人心脾的香味,虽然看着红色的酒不太顺眼,沈信最后还是学着张林喝了一口。

  “嗯,好酒。”作为一个半仙人,沈信的感觉器官比常人敏锐百倍不止,当然更能领会红酒的不凡之处。任酒的芳香在嘴里回荡,沈信仔细辨别着那令人回味无穷的感觉,赞叹不已。

  “好喝吧?不过这只是普通至极的红酒,窖藏数十甚至上百年的红酒更是味道大佳。不过价格不是一般得贵,我们现在喝不起。”说到最后,张林有点沮丧,不过马上又兴奋道:“等你成了大明星,一切就不一样了。我们到时候住豪宅,开名车,喝好酒,还有成群的美女,那可就风光了。”

  “哥!”听张林越说越不象话,凤仙狠狠地打断了他的话。

  “总之,你一定要成为大明星,我以后可就靠你了。”张林最后总结道。

  并不是很理解张林的话,但至少沈信觉得,如果每天有红酒喝的话,相信并不是一种很难过的生活。所以两个人倒也投机,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很快一瓶红酒就见了底。这时张林更是兴奋,招呼侍者拿了两支古巴雪茄过来。

  凤仙抗议道:“哥,你自己抽烟也就罢了,干嘛让沈信也抽呢?烟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懂什么?不抽烟不喝酒,那叫什么男人?”张林自有一番理论,凤仙气鼓鼓地不说话了。

  沈信好奇地拿过雪茄,却不知道该怎么帮,有点手足无措。张林先给自己点燃,深深吸了一口,潇洒吐个烟圈,笑道:“看,就是这样。来,我给你点上。”

  沈信不明白这样有什么好处,不过看起来倒是有趣,学着张林的样子深吸一口,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张林大笑,这本来就是他的目的之一。笑过之后,他摆出烟界前辈的姿态,笑着道:“不要吸进肚子里,吸入口内,然后吐出来就对了。”

  沈信第一次被呛只是因为出其不意,经张林一指点,马上就明白了,第二口已经似模似样了,悠然吸了一口,他一张嘴也吐出一个烟圈。

  “对,就是这样。老弟,你可真有天赋,看你抽烟的样子,十足是大明星的派头。即使你当不成歌星,当个影星也是绰绰有余。”

  沈信一笑,却看见凤仙一脸的不高兴。凤仙自然不赞成沈信抽烟,不过却是过虑了,以沈信现在的功力,别说雪茄了,吸毒都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

  虽然沈信不明白凤仙的心理,但对她却很有好感,就想逗她开心一下。深深吸了一口烟,沈信轻轻张嘴,烟雾从嘴里冒出,却并不是袅袅上升,反而向着凤仙飘去。

  烟雾飘到离凤仙二十厘米处,开始凝聚成型,渐渐变成一支酒瓶模样停在凤仙面前的桌上。

  凤仙果然忘记了不快,不能置信地看着烟雾形成的酒瓶,讶然道:“你怎么做到的?”

  张林也是诧异不已,一不留神将一口烟吞下,顿时呛得咳嗽不止,脸涨得通红。

  沈信本来想说“很简单”,想了一下,笑道:“小把戏。”

  这时烟雾形成的酒瓶渐渐消散,凤仙却依然欣喜地看着这神奇的一幕,觉得沈信越来越神秘。

  张林却没有想那么多,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大力拍着沈信的肩膀,笑道:“我们说什么也饿不着了,即使成不了大明星,我们也可以去夜总会表演,就凭老弟刚才那一手,肯定大受欢迎。”

  “不,我一定要做大明星。大明星才能挣大钱嘛。”沈信促狭地对张林挤挤眼,张嘴又突出一股烟雾,在张林眼前形成一个元宝形状。

  “对,对,我们要挣大钱。”张林大笑着去接元宝,烟雾马上四下散开。沈信和凤仙哈哈大笑。

  在餐厅盘桓两个小时,三人这才离开。

  漫步在*夜色*(禁书请删除)中街道,张林豪情大发,高歌道:“今夜的寒风将我心撕碎,仓皇的脚步我不醉不归,朦胧的细雨有朦胧的美,酒再来一杯……”

  沈信也很快加入高歌的行列,两人勾肩搭背地向前而去。凤仙看着两个男人像小孩般胡闹,摇头失笑,也快步跟了上去。
第五章 适应

  
  时间一天天过去,张林虽然成天奔波,却依旧没有找到带沈信入行的门路,他本来就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有什么重要关系,而且他的定位是要捧沈信作大明星,这想法对他固然是天经地义,却没有人愿意来附和他,他见的人大多数都是最后不耐烦地将他轰走。对于遭到的种种冷遇,张林倒也不如何在意,离开时反而趾高气扬,暗自想道:“等老子功成名就之后,你们就知道后悔了。”这想法让他感到很爽。

  不过总是努力没有回报,张林回家后难免要长吁短叹一番,感慨世人缺乏慧眼,徒令天才飘零。这个时候他完全把自己和沈信完全当成一回事,那是不必多说了。

  凤仙倒是没有什么变化,依然从事着自己那份薪水低微且又繁琐的工作,不过精神状态的变化却是巨大,一些相熟的朋友都打趣她,问她是不是找到了白马王子,每当这个时候,凤仙都是矢口否认,但总也不经意地于脸颊上现出两朵红晕。对于没有恋爱经历的她来说,她根本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这种心态,只是觉得只要和沈信相处在一起,就会感到快乐。

  只有沈信的生活最为简单,想法最为单纯,他的性格本来就是随遇而安,并不强求什么,既然眼前的生活也很舒适,也就懒得去多想,所以每天就是看看电视,玩玩乐器,再看各种杂书,日子很是逍遥。由于他根本不需要休息,当张林和凤仙休息的时候,他还一个人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借口自己精力充沛,张林和凤仙都当他只是晚睡早起,并没有怀疑他是不需要休息的怪物。

  顺便说一句,沈信一开始修真就被师傅灌了好几颗灵丹妙药,平白多了几十年功力,所以起点是很高的,这种全天候的运作是他早习惯的,他原先的师傅就是这样培训他的,夜晚练功,白天则学习各种琴棋书画,除了画画沈信不是很出色外,什么音乐,书法,围棋之类,沈信都是一流高手。

  在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都不停歇的状态下,对眼前所处的世界沈信算是有个大致的概念了,国语和粤语水平都足以应付日常对话了。由于什么也不懂,他倒是表现出与自己年龄相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凤仙各种各样的书都被他看了一遍,不过到底懂得了多少,那也难说得很,不过反正过目不忘,先记下来,慢慢研究即可。一句话,现在沈信就是一台人形电脑,什么资料也往里面装。对了,说到电脑,凤仙倒是也有一台,也教过沈信使用,不过沈信显然没有多大兴趣。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现在的总体知识水平连小学生也不如,怎能要求他了解到电脑的乐趣所在?

  闲暇时间,沈信就去逛书店,第一次知道有这样的地方后,他就喜欢上了。对于沈信爱看书这一点,张林大发感慨,说自己当年上学时也是好学生云云。不过看看凤仙不以为然的眼神,也大概可以估量出他话的可信度不会太高。在附近的书店盘桓日久,店员也逐渐熟识了这个英俊而又好学的年轻人,不过当看到沈信抱着一本小学生数学教材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本来被沈信迷得神魂颠倒的女店员也不得不在自己罗曼蒂克的想象中加入关于智商这个大煞风景的因素。

  对于沈信在知识方面的进步,张林和凤仙只当是他失忆症大有好转,并没有过多怀疑。只是在欣喜之余,张林不免担心一旦沈信完全恢复记忆,是不是还会留在自己家里,不过这当然只是杞人忧天。而当沈信捧着有关物理化学的书回家,大有向科学事业进军之势时,张林又担心自己的造星计划失败,大叹沈信“不务正业”,沈信当然充耳不闻,毫不理会。

  对于新世界的了解越多,沈信就越觉得有趣味,虽说他是成仙得道之人,但以前的生活也仅限于长安和后来修真所在的山上,对地球上其他地方完全不了解,所以不久他就对地理发生了很大兴趣,大有作一个现代游吟诗人遍游全球的兴趣。不用说,这个想法马上被张林否决,勒令他回到现实,继续向大明星的方向前进。张林的模样倒像一个用心良苦的父亲,竭力想要自己儿女按自己安排的道路出人头地。

  本来沈信大可不理会张林,但在他了解了现代社会后,却有了一些不同的想法。首先最大的感受是钱不是万能的,而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对于张林和凤仙他已经有了很大感情,当作是自己家人一般,尤其在原先的世界里他只是一个孤儿,这种感情更让他觉得温暖。而进一步了解之后,他更明白张林兄妹所处只是社会下层,所以张林作着发财梦,而凤仙不得不辛苦工作。他对赚钱毫不在行,自然不知道该如何帮助张林兄妹,但既然张林说自己做大明星可以挣大钱,他也就听从张林安排了。所以说,沈信只是为了张林兄妹才继续留下,不然他早一个人跑去什么地方旅游了。

  而在这期间,每天为张林兄妹吹奏催眠曲是沈信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事。这催眠曲不仅能让人很快入睡,而且对舒缓人体神经颇有奇效,达到最佳的休息效果。每天早上起来,风仙固然是精神饱满,连张林也不断感叹“这一觉睡得真舒服”。

  终于有一天,张林兴奋地宣布他已经和一个著名的音乐公司的老总谈妥了,可以第二天带沈信去面试。凤仙和沈信都对张林的话做了保留,表现出来的只是适度的高兴,当然却一点也不足以让张林放弃他那有点过度荒诞的想象力。

  在张林作白日梦的时候,凤仙问沈信是不是将衣服送去干洗,毕竟这种场合第一印象很重要。

  “需要吗?”沈信淡淡道。以他的仙人实力,可以随时保持衣着干净,其效果比最先进的干洗设备都要好。沈信说话的时候还在想:“在现代社会做一个仙人确是不错,至少可以省下饭钱和干洗费。”

  凤仙自然对沈信的话疑惑不解,不过仔细检查过沈信的西装后,她也觉得没有洗的必要。

  这一晚张林和凤仙都有点心神不安,睡得不是很踏实,尤其是凤仙,她甚至觉得自己第一次面试工作都没有这么紧张。只有沈信完全不当回事,看过两部电影之后,他开始看一本有关电影电视发展的书籍,他一直对第一眼看到电视时的感觉记忆犹新,对这方面的兴趣极大。

  天刚蒙蒙亮,张林已经起床了,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认真梳洗一番,张林穿上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倒像面试的是他自己一般。

  沈信仍然躺在沙发上看书,并不理会张林,张林一屁股坐到他身边,滔滔不绝地作起以“等我有了钱”为题的专题报告。沈信看看张林自我陶醉的模样,忍俊不禁道:“兔子大哥,有什么事还是等有了钱再说吧。”可不是,张林眼中布满红丝,显是睡眠不足,倒是真的像兔子。

  张林瞪了沈信一眼,很庄严地说道:“我说的可是很严肃的事,请你不要在这么正经的场合插科打诨。”

  沈信顿时大笑不已:“严肃?正经?我倒觉得你的样子很像某个故作正经的最佳男配角。哈!”想起昨晚看到的那部搞笑影片,沈信更是笑得前仰后合。

  “唉,你这个样子,我怎么捧你做大明星?”张林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不过记得,待会儿见到那老总,可不能这么放肆,要不卑不亢,懂吗?”最后这句话张林的确说得很认真。

  “没事。”沈信自己又去看书了。

  要说张林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这毕竟是他最大的梦想。所以,八点钟的时候,他已经准时候在那家音乐公司门前。
第六章 巧遇

  不过主动权毕竟不在张林手上,虽然去得早,他也得等人家安排。这一等就是一个小时,沈信很是不耐,他本来可以多看两本书的,却将时间全浪费在无聊的等待上了,不过看看张林认真而紧张的面孔,他倒也明白这件事张林很重要,不好意思责备他了。
  好不容易等有人来招呼他们,将他们带进一间办公室。豪华的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傲慢的中年人,像看货物一般上下打量着沈信,哼了一声道:“就是这个人?”

  张林点头哈腰道:“对。你看他怎么样?”

  “长得倒是挺帅,不过也没什么了不起。”那人漫不经心道。

  沈信一见到这老总就觉得不舒服,听了这话更觉得别扭,忍不住心想:“长得帅自然没什么了不起,不过长得像你那么丑也不见得就了不起。”看在张林诚惶诚恐的面子上,他才没有将这句话大声说出来。

  “可是你昨天是答应过我的。”张林急忙道。

  “可以试试。这样吧,本周内没有时间,下周你再来吧,我会安排一个试音机会给你。”那人笑道。

  任谁也能听出他的敷衍之意,张林大声道:“可是你答应过我……”

  那人脸色一沉:“谁准你这么大声讲话的?”

  张林一惊,连忙换了一副笑脸,那人却不耐烦地回手叫他出去。

  沈信这时更是反感,忍不住冷哼一声,拉着张林就走。张林却甩开他的手,继续向那人哀求着。沈信实在看不下去,一甩手自己出了门。

  出门前沈信已经感到有人正接近门前,不过他身手快,风一般掠过门前,正好从来人身前擦过,并没有碰到来人。他只急着离开办公室,不想再看到那老总的嘴脸,根本没考虑太多,这样一来,倒是把来人给吓了一跳。

  沈信在门外停步,看到差点被他撞到的那人正惊讶地向他看来,不由微有歉意。

  微微一躬,沈信说道:“对不起。”这才看到对面是一个英俊的中年人。那中年人本来微有不悦,但看到沈信后不由发出一声低叹。身材高大匀称,相貌英俊不凡,加上沈信自然而然的仙灵气质,配合着潇洒的动作,他顿时觉得眼前一亮。

  “你好。”那青年对沈信招呼道:“请问贵姓?”

  “我叫沈信。”沈信回答道,接着一拍脑门:“我认识你,你是雷洛警长。”

  这人当然不是警长,而是一个著名的明星,只是沈信刚好看过他主演的《雷洛传》,而他又不像追星族一般记得每个明星的名字,所以直接用剧中的人物名来称呼了。

  沈信话一说完,马上也想到这个问题,又补充了一句:“那是你在《雷洛传》里的名字,在《与龙共舞》中你叫龙家骏。不过我不知道你本来的名字。”

  来人微微一笑:“我叫刘德华。”上下打量着沈信,刘德华暗自诧异,居然有人只记得自己在电影中的名字而不知道自己的本名,这让他觉得有趣。

  沈信连忙回答:“对,对,我知道你的名字。你是大明星。”这些都是张林灌输给沈信的,不过此刻沈信说起来,看上去很有些孩子气。

  “大明星?”刘德华苦笑一下,接着道:“看你的样子不错,有没有兴趣拍电影?”

  沈信摇摇头。刘德华不由很是诧异。

  沈信还待解说,只听办公室中一声怒喝:“滚出去,我不要看到你。”接着就看见张林狼狈地被赶出来,房门被碰地一声关上了。

  沈信连忙上前关切地问道:“没事吧。”张林颓然摇头,心中失望至极,他一番争取下来,反而惹恼了那老总,连本来说的试音机会也没有了,心中沮丧可想而知。

  刘德华好奇地看着这一幕,问道:“出什么事了?”

  张林这才看到刘德华,精神顿时一振:“刘总。”一句话出口,他马上觉得机会来了,刘德华自己开着一家“天与地娱乐有限公司”,自己更是大明星,有他支持,沈信的前途可期,张林这样想着,心中开始盘算如何向刘德华推销沈信。

  刘德华微笑着向张林点点头,转向沈信问道:“资质这么好,为什么不肯来演艺界发展呢?”

  张林忙抢着道:“如果华少愿意捧他的话,他当然肯来。”

  刘德华笑着指指沈信道:“可我刚才问他想不想拍电影,他却连连摇头。”

  “为什么要拒绝?”张林简直快要气疯了,这么好的机会,沈信这个白痴居然不懂得利用。

  沈信老老实实道:“是你说的要我当歌星的。”

  张林这才明白过来,对沈信这么不知变通感到哭笑不得。

  刚想向刘德华解释,刘德华已经诧异起来:“会唱歌?”

  张林接口道:“会,而且唱得很好,简直跟你一样好。”他恨不得说比刘德华唱得更好,不过考虑到刘德华的面子,终于还是委屈了一下沈信。

  刘德华一笑:“跟我一样好?那就是说也没有多好了?”语气颇有点自嘲。

  沈信连忙道:“我其实不太懂,你是行家,可以听听他自己创作的作品。”

  “还是创作型?”刘德华更诧异了。

  “是的,那种音乐听起来说不出的舒服。”张林不遗余力地大肆吹捧。

  在这过程中,沈信一直只是盯着刘德华看,对于电影电视这种艺术,他现在还是感到神奇,突然有机会见到只是在屏幕上看到的明星,他觉得很是有趣。也仅仅只是有趣而已,对于这邂逅的意义以及两人谈话对他以后的影响,他一点也没有考虑,其实是一点也不懂。

  “好的,我找这里老总有点事,你们等我一会儿。”刘德华对沈信点点头,推门进入办公室。

  张林这时可是意气风发,一扫方才受辱的郁闷,得意洋洋道:“这次才真是要发达了。”

  “为什么?”沈信不解。

  “你知道刘德华是什么人吗?”张林问道。

  “他是大明星。”听沈信的口气就知道,这都是张林最近一段时间“成名论”灌输的成效。

  “不止,他同时还是大老板,有他肯捧你,你绝对能红。”

  “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找他,反而要带我到这里受气?”沈信颇有点不满。

  张林苦笑起来:“我哪有那么大能量?想见谁就见谁?不过现在好了,很快我就会有很大的能量了。”说到最后他又得意起来,仿佛他已经是大人物一般。

  看着财迷心窍的张林忘乎所以,沈信摇摇头,懒得理他了,径自站到一边去了。

  过了一会儿,刘德华推门出来,回头对办公室内说道:“别说我没提醒过你,这个年轻人可是一颗明日之星,你将来不要说我抢你的人才才好。”

  “哈,别说明日之星,当红明星我也舍得让给你,我们什么关系?”这是那老总的回答。只是他再也没想到,这个所谓的“明日之星”,后来居然是那么有影响的人物,以至他每每想及如果一开始就将他罗织手下所能带来的巨大利益,他就恨恨地直咬牙,不过后悔也只能往肚里咽,刘德华可是给过他机会的。此为后话不表。

  “现在我带你去试音。”刘德华招呼沈信和张林离开,门外,刘德华的专车正在等候。

  张林眼前金光乱舞,他开始想象一条金光大道就在眼前。
第七章 技惊四座

  
  无论提起香港电影,还是提起香港音乐,刘德华都有着不能忽略的重要地位,属于在两方面都有巨大成功的传奇人物,是代表香港娱乐业鼎盛时期的四大天王之一。在四大天王中,只有他在歌坛和影坛同样有着不可胜数的代表作,达到了很高的成就。

  这是他最骄傲的,同时也是他心中的隐隐之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成就颇带悲剧色彩。因为,无论在歌坛,还是在影坛,他都没有达到一览众山小的顶峰,两方面各自有人压他一头。在歌坛,贵为四大天王之一,他却总是被排在另一天王,有“歌王”之称的张学友之下;在影坛,他更是活在身为好友的梁超伟的阴影之下,在梁超伟已经获得多个影帝称号的情况下,他却还在为第一个影帝而付出不懈的努力。作为一个出身贫寒之人,他的天赋不是最好的,但他却是最努力的,而且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这些成就却一直得不到认可,让他颇有点心酸。

  作为代表歌曲之一的“笨小孩”,正是刘德华的自我评价,同时也隐隐表现出某种不甘。而他半开玩笑说的另一句话更是表明了自己的无奈:在我没有涉足歌坛之前,听过我唱歌的人都说我歌唱得很好,但当我开始出唱片,他们又都开始说我唱得不好。平凡人中的天才,天才中的平凡人,这正是刘德华的写照。

  认识到自己天赋方面的局限,刘德华并没有放弃自己的努力,除了自己在影坛歌坛的发展外,他还自组公司,发掘有潜力的年轻人,为香港娱乐业培养后备人才。这正是刘德华一眼看到沈信,就问他有没有兴趣加入娱乐圈的原因,除此之外,隐隐还有些其他的因素,但刘德华一时也不明白。本来像这种带新人试音的小事,他只要找个人带沈信去就行了,但刘德华这时却忽然有些莫名的兴奋,不想将这个年轻人交给其他人,他要亲自看看沈信的实力。或许,他已经感觉到沈信的前途无可限量。冥冥之中,缘分是最不可解释的,而现在沈信和刘德华的情况就是这样。

  刘德华带着沈信和张林并没有直接去试音,而是来到一个音乐室。

  一进音乐室,沈信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欣喜。这是因为在宽敞的房间里,到处都摆满各种乐器,虽然不能确知所有乐器的名称,但出于本能,沈信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地方了,高兴得简直像到了天堂一般。

  刘德华和张林都不理解沈信为什么这么高兴,倒是已经在音乐室的那个乐师从沈信的眼神中看出某些只有音乐狂热者才懂的东西。

  沈信快步上前,停在一架钢琴面前,有点陶醉地问道:“这就是钢琴?”

  “对。”乐师虽感诧异,还是应了一声。

  沈信轻轻抚摸着琴身,就像是对着情人一般深情。乐师看到这情况,如同遇到知音,滔滔不绝道:“钢琴是乐中之王,不懂钢琴的人简直就是不懂音乐。”

  “我就不懂。”沈信羞涩的一句话就让乐师差点摔倒,不过沈信马上就加了一句:“不过我对它很有兴趣,很想了解一下它是不是像你说的那么神奇。”

  乐师转向刘德华,眼神中充满疑问。刘德华解释道:“这个年轻人叫沈信,据说音乐方面很有才华,我带他来试音。”

  就在这时,沈信浑然忘了一切,径自在钢琴前坐下,手指轻按琴键,钢琴发出悦耳的声音。

  乐师连忙上前,想要阻止沈信,这钢琴可是他的宝贝,他不想被一个不懂钢琴的人随便摆弄。

  不过当乐师看到沈信的双手时,他顿时停下脚步,沈信的手掌瘦尖,十指更是修长,看着就是从事精细工作的手。“别的不说,这双手倒是像极了钢琴演奏家。”乐师这样想着,有点恼火地看看自己有点粗短的手掌。而沈信痴迷的模样更是感染了乐师,察觉到那是一个对音乐最为热爱的灵魂。

  正对着钢琴摆着一本乐谱,那时乐师最喜欢的一个德国音乐家的作品。

  沈信的双手放在琴键上,脑中马上闪过前几天在书店看过的一本关于钢琴入门的书,对照着眼前的乐谱,应该如何弹奏已经成竹在胸。指法一一先在脑中闪过,等到沈信开始放手弹奏的时候,手法熟练得有如练习过千百遍一般流畅。

  “这音乐好怪,不过我喜欢。”沈信弹奏完一小段,这样说道。

  “这是世界名曲,有什么怪的?”乐师大声说道。

  沈信微微一笑:“我以前没有听过这种风格的乐曲,所以觉得怪。”

  “不会吧?你练习钢琴时居然没有接触到这首曲子?这可是钢琴演奏必备曲目。”乐师大感惊讶。

  “我以前没有机会弹钢琴,这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钢琴。要不是前几天我在书店看了一本钢琴入门的书,我本来都不知道还有钢琴这种乐器。”沈信很老实地回答道。

  “什么?”乐师和刘德华同时瞪大了眼睛,要说沈信刚才的演奏,也很难说有多出色,乐师随意就能指出很多不足的地方,不过那是针对高手来说,如果说第一次弹琴就能有这样的表现,乐师宁愿相信猴子天生会游泳。

  “不可能!”乐师大叫一声。这简直是对他的侮辱,他当年为了弹好这首曲子可是经过半年练习的。刘德华也同样不能相信,两个人看沈信的样子就像看着吹牛大王,不过沈信纯真清澈的眼神很快就让他们信心动摇。

  “我想可能是这样,沈信他有失忆,或许他以前学过钢琴,但是他忘记了。他并不是有意欺骗。”张林虽然见怪不怪,但沈信既然是他的希望所在,他可不想一开始就让沈信背个不成实的恶名,而要解释沈信的行为,也只能这么说了。

  “是吗?”刘德华和乐师有点释然,这样的解释算是合理。

  沈信根本不理会张林的苦心,仍旧爱抚着钢琴,忽然说道:“对了,我那首曲子好像用钢琴更能表现出味道来。”他说的是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来到一千多年以后,深感迷惘无助时吹出的曲子,他后来给起名就叫《迷惘》。

  不等众人说话,沈信已经开始弹奏起来。这一次弹奏的并不完全是沈信用笛子吹奏的那曲,那毕竟是五音古曲,现在是改编过的七音曲。沈信说的很有道理,中国古典音乐和西方音乐截然不同,很少表现沉重严肃的主题,乐器也相对地不适合演奏这样的音乐,而西方乐器却更擅长表现这样的音乐。

  经过刚才的试弹,沈信已经度过了熟悉期,弹奏起来颇有驾轻就熟之感,颇有点即兴演奏的意味,加入了很多新的东西。琴声在房间里回荡,顿时将在场人等带入沉思,即使是张林这样不懂音乐的人也能感觉到那种令人不知所措,茫然若失的迷惘。

  乐师是深谙音乐之人,尤其觉得享受之至,完全沉浸在音乐世界里。

  至于刘德华,更是全身心地被打动了,数十年的甘苦一一闪过心头,多少不解疑问现于脑海,这首曲子完全牵动了他的心弦。

  一曲终了,各人反应各有不同。张林是最先醒神的,他摇摇头,竭力从那种茫然的感觉中脱离,同时奇怪自己居然会这么傻,想那么多想不通的问题,人生只要及时行乐,哪里需要问那么多为什么呢?本来还觉得傻,但看看身边两个的反应,张林才发现他的状态是最好的。

  乐师目光呆滞,只懂得喃喃道:“深刻之至,深刻之至。这曲子中含有大智慧,大师之作啊。”

  刘德华低头不语,看不见表情,但握紧的拳头表明,这首曲子给了他极大的震撼。良久刘德华方抬头,说了一句话:“这首曲子我喜欢。”说着这句话,刘德华望向沈信,颇有点幸遇知音之感,他本来就是一个感性的人,经历又丰富,多次失败的感情自然带给他很大伤害,而生命的意义也让他茫然,最后皈依佛教,正是因为有太多的问题,太多的迷惘,所以沈信这一曲误打误撞,正好触动了他的心弦,让他马上决定要力捧沈信。当然沈信的音乐并不是由刘德华的经历而来,只是沈信具有的天才让他将自己感觉的茫然升华到抽象的高度,令每一个迷惘的人都能生出共鸣,这才有这么神奇的效果。

  “这真是你作的曲?”乐师震撼过后,忍不住发出疑问。从沈信外表来看,他至多二十岁,但居然有如此深刻的作品出现,实在是难以想象。

  “你听过类似的曲子?”沈信有点误会,同时有点心虚,他毕竟是来自一千多年以前,在这一千多年之中有人有类似的创作,那也是有可能的,沈信可不想被人认为剽窃。

  “没有,我只是难以相信你这么年轻却有这么优秀的作品。”乐师回答。

  “是我一时之感,其中有些曲段是来自古曲。”沈信答道。

  “沈信,为什么要弹这么古怪的曲子,你不是有一首很欢快的曲子吗?而且词曲皆全,比这首更好。”张林自己不懂,生怕因为刚才那曲太古怪而不被看好,插嘴进来。他说的那首是沈信弹奏吉他时即兴创作的,后来被沈信取名《快乐》。

  刘德华和乐师一听都来了兴趣,强烈要求沈信表演。沈信也不推辞,马上开始。这一曲的风格就轻松活泼多了,而且刘德华和乐师也第一次听到了沈信的歌声,那是一种很难忘的感觉。

  刘德华和乐师本来还多少受刚才那首《迷惘》的影响,精神不太振作,但这首《快乐》马上就让他们忘记了刚才的迷惘,只是沉浸在那纯粹的欢乐当中。而沈信的嗓音,时而高亢,时而低回,都是那么的打动人心,全然没有什么高中低音之分,随心所欲之至,令人心怀大畅。

  歌曲一完,乐师就兴奋地上前,拉着沈信的手,他大声道:“天才,你是天才,我算是服了。”

  沈信不明白他的意思,刘德华和张林也不解,乐师解释道:“行家一听就能听出来,这首曲子和刚才那首曲子绝对是出自一人之手,尽管它们的风格是如此的不同,能同时做出风格差异这么大而又这么优秀的两首曲子,不是天才是什么?我刚才还有所怀疑沈信是否有能力作出这么好的乐曲,是不是剽窃某大师作品,但如果有大师有这样的曲子的话,绝对早就举世皆知,我没有理由不知道。所以,我肯定这两首曲子都是沈信所作。”

  “词呢?作者也是你?”刘德华问道。

  “即兴所作,怕不是很好,不过确是我自己做的。”沈信不好意思道。

  “不知道好不好,因为我不是很懂。但是古韵很浓。”刘德华忽然大笑,掏出手机来拨了一个号码。那人叫任务,是一个作曲者,音乐素质很高。

  “刘大哥,不要催得那么急好不好?你也知道艺术家是需要灵感的,我现在正处于干涸期,实在是做不出好曲来。”一个声音响起。

  刘德华笑道:“我正是要给你点灵感,快点到试音棚这边来,有个年轻人有两首很好的曲子,简直不像是通俗音乐,或许可以让你少杀死一些脑细胞。”

  “又是什么招摇撞骗的年轻才子?我没兴趣。”

  “我可是第一个通知你的,你要不来不要后悔。我找其他人来。”刘德华笑道。

  “不,不要,还是我来吧,不过你要是骗了我,我可要求更长时间休息。”

  “没问题,快点来吧。对了,刚才谁在说话?”刘德华听到另外有个人劝任务。

  “当然是完成了,我的搭档,还能有谁?”

  “叫他一块来。”

  任务完成很快出现了,都是三十左右模样。而在这期间,沈信已经应邀将两首曲子的曲谱以及歌词写了下来。

  “曲谱在哪里?”任务迫不及待,先浏览一遍,然后坐下来弹奏起来。他选择的是《快乐》。

  而完成也同时拿起了歌词。

  “怎么样?”等任务弹完了,刘德华面有得色地问道。

  “好,好,我现在突然感到干涸的源头浑水滔天,灵感源源不断啊。”任务犹自沉浸在新奇的感受当中,脑中闪过一个又一个的构思。

  “还有一曲。”刘德华递过《迷惘》。

  任务弹完之后简直要疯狂了:“天哪,这就是我来此之前的感受嘛,谁偷窃我的秘密?”

  看着沈信,任务猛然扑了上去,一把握住沈信的手:“是你吗?我一直寻找的知音就是你吗?如果你允许的话,以后我就是你的助手,就是你的仆人,请让我侍奉你。”

  “好了,任务不要胡闹了。完成,词作得怎么样?”

  “这词简直就是古诗,我是很欣赏,不过怕不会被现在的人接受。”完成皱着眉头道。

  “我只会这些。”沈信笑笑道。

  “怎么?刘大哥要捧这个年轻人?我请求负责他的第一张专辑,光以这首《快乐》,我就可以整出一盘专辑的音乐来。”任务大胆请缨。

  “我负责歌词。”完成也说道。

  “我想想,沈信的才华毋庸置疑,所以我要让他一举成名,市场方面的策略,我还得和专家们商量一下。”刘德华说道。这么多人同时对沈信表示折服,刘德华也相信自己的眼光,马上决定鼎力捧红沈信。

  任务完成齐声道:“我们一定将音乐做到最好。”

  张林怯生生地插嘴道:“这么说刘总准备用沈信了?”

  “当然,他不愿意我就绑架他。”刘德华大声道。

  “不用绑架,我们愿意。”张林笑得合不拢嘴,有了刘德华大力支持,沈信想不红都难,他又看见满天钞票飞了。
第八章 经纪人风波

  
  在其他人热烈讨论如何捧红沈信时,沈信却事不关己般在室中逛来逛去,拿起这件乐器摆弄一番,拿起那件乐器端详半天,看他的神情,仿佛一个贪玩的小孩子进了大型玩具店一样。

  众人讨论半天,才发现主角居然没有参加意见,刘德华连忙叫了他一声。沈信抬头看过来,好像还不明白为什么叫他。

  “你愿不愿意跟我们公司签约?”刘德华问道。

  张林连连示意沈信答应,沈信却是一愣:“什么叫签约?”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所有人问住了,张林连忙对刘德华道:“我说过,他有点失忆,不过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名优秀的艺人,对吧?”

  刘德华看了张林半天,这才说道:“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的监护人。”张林这句话说得理直气壮,如果这时有人要否认他有此资格,恐怕他会拼命。

  “什么关系?”

  这下张林不知如何回答了,半天方道:“其实我是在海边碰到他的,他什么也不记得,我就带他回家,一直是我养活他的。我偶然发现他有音乐才华,这才带他出来碰运气。”

  刘德华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也就是说,其实你和他没什么关系了?”

  “你说什么?我怎么会跟他没关系?如果他要进娱乐圈的话,我就是他的经纪人。”

  刘德华一笑:“这恐怕不能由你做主。”

  “不信你问他。”

  刘德华转向沈信:“你是什么地方人?”

  沈信马上以标准答案回答:“除了我叫沈信以外,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我相信这世界上也没有什么人记得我。”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绝不像失忆者的口吻,顿时让所有人都沉默了,沈信的意思就是说他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这在现代社会可是一件严重的事情。

  刘德华紧盯着沈信,想从沈信眼中看出些什么,但沈信只是坦然中带点顽皮的神色看着他。

  沈信的眼神如同水晶一般清澈,立刻让刘德华打消了所有疑虑,有这样眼神的人绝对不会有坏念头,在娱乐圈混迹二十年,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错。而且,沈信的外表以及表现出的才华让他隐隐产生了一个念头,这念头一开始让他觉得荒唐,但却不由得一直去想。

  “没有身份?或许这样更好。”刘德华断然下定决心。

  “你愿意让张林当你的经纪人吗?”

  沈信不在意耸耸肩,动作说不出的潇洒:“如果他想当,就让他当吧。”

  这轻松的神态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张林欣喜中也是讶异莫名,没有人可以这么随便地将自己的一切财政交给另一个人。

  刘德华不得不进行确认:“你知道经纪人是什么意思吗?以后你的一切有关活动,财务等都交由他来处理。你放心他的才干人品吗?”这句话说得很是明显,刘德华不相信张林,他也接触过这类小人物,并不是很有好感。

  “随便他去折腾吧。”沈信这句话也很明显,并不觉得张林有什么才干,但他还是愿意让张林来当经纪人。

  张林脸涨得通红,大声道:“你们不要看不起人。”

  这句话一出,除了沈信外,其他人的目光都很不以为然。

  “请问,你对经济方面的了解有多少呢?法律是不是精通呢?这些都是一个经济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刘德华本来不是这么多事和刻薄的人,但既然他另有意图,对沈信的前途很是关心,不得不直接泼张林冷水。

  张林一愣,支吾半天,忽然大声道:“我不懂,但有人懂。”

  “什么人?”刘德华紧逼道。

  “我妹妹,她可是大学毕业,有律师资格,经纪人的职位只是小菜一碟。”

  “哦?你好像是准备搞家族事业啊。”刘德华讥讽道。

  张林很气愤,刚要大声抗议,沈信点头道:“凤仙不错,我也觉得她合适。”

  刘德华还想说什么,沈信微笑道:“我也什么都不懂,她来比较好一点。”这一来刘德华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张林掏出手机,拨通凤仙的号码,先叫了一句:“马上到我这边来。”

  “什么事?我现在正在上班。”

  “不用干了,你马上辞职。”

  “你疯了?”

  “我没有疯,有一个更合适的位置等着你,沈信现在要做签约艺人了,但还少一个经纪人,你来好了。”

  “真的吗?那可是一个好消息。”凤仙兴奋不已,不过马上犹豫道:“不是有你吗?”

  “我能行还用得着你?废话少说,你快点来。”清楚地说明地点,张林收线了。

  在凤仙到来之前,任务和沈信已经打成一片,都是年轻人,很自然就亲近起来,而且任务是一个喜欢玩闹的人,对乐器很是精通,看着他拿着一件乐器滔滔不绝讲起来,其他人都避而远之,看出来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这种演说,但沈信却听得津津有味,不时说道:“是这样吗?好神奇啊。”更是让任务谈兴大发,将沈信当作平生知己。

  凤仙很快赶到,一进门先一声惊呼,自然是因为看到刘德华的缘故,这可是她曾经最喜欢的明星。

  “张小姐是吧?沈信想要你当他的经纪人,你觉得如何?”刘德华上前说道。

  凤仙很快恢复镇定,严肃道:“我想先和他谈谈。”

  沈信一挥手道:“没什么好谈的,你决定就好了。反正我也不懂。”

  这一来刘德华不得不重新估计沈信和张林兄妹的关系了,他当然看得出张林只是想利用沈信,不过沈信既然自己不在乎,他也难说什么,而且凤仙看来十分可靠,倒让他颇有好感,于是就跟凤仙谈了起来。

  本着对沈信负责的态度,凤仙虽然不是很懂经纪人这一行,还是想尽力为他争取优惠,不过她很快便发现刘德华的条件已经是最好,也就很爽快地不再讨价还价,双方顺利达成一致。

  “希望沈信能够大红大紫,这样我们双方都有好处。”刘德华最后笑道。

  “当然了,我一定尽全力帮他。”凤仙很认真地说道。

  “那样最好,我们合作愉快。”刘德华和凤仙握了握手。

  “能不能提个要求?”凤仙怯生生道。

  “但说无妨。”刘德华笑道。

  “我想要你一个签名,你一直是我的偶像。”凤仙说完,刘德华哭笑不得,自然很快满足了凤仙的要求。

  一切谈妥,沈信爽快地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虽然他用不惯钢笔,但靠着原先的书法功底,签名也是引起一片轰动,那龙飞凤舞的两个字简直可以做临摹的样本。
第九章 市场策略

  
  签约一完,刘德华马上开始考虑对沈信的培训和市场推广,仔细询问沈信的状况之后,刘德华发现很多方面沈信近乎白痴,有点不知该如何着手的感觉,最后只好指派好几个人专门负责沈信,自行决定应该教沈信什么,这其中就包括任务和那个乐师。

  任务对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了如指掌,乐师对西方古典音乐也是颇有造诣,两个人合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音乐老师,而沈信也是每一个音乐老师最喜欢的学生,什么东西一点就通,一教就会。白天是各种乐器课,晚上沈信则借来各种有关音乐的书籍来看,在任务和乐师的指点下,他没有一本书是白看的,比以前抓到就看效率不知提高多少。短短数天,沈信的音乐素养就有了飞跃,当然这是指对于西方音乐,在中国古典音乐方面沈信早就是大师了,在他的脑中记忆的有很多根本没有流传下来的古曲,那都是无价瑰宝。

  很快乐师和任务就成了类似顾问的角色了,他们不用再专门教沈信什么,只要帮沈信解答他不懂的难题就行了。

  在任务的推荐下,沈信先配备了一台MP3,自有任务负责下载歌曲音乐给他,晚上看书的时候正好欣赏,沈信对这样的安排很是享受。而乐师则指出,音乐只有听唱片才是最好的,所以他有空就放西方古典乐曲给沈信听。在这样的轰炸下,沈信即使是半仙之体,也不禁时时有错觉产生。不过效果也是明显的,本来对现代音乐一无所知,沈信很快已经可以跟他们一起讨论某音乐大师的某作品,或者某明星的成名曲。不可否认,一方面是沈信对音乐确实是天赋过人,另一方面他电脑般的记忆力更是重要。

  而作为一个歌手,沈信的唱功也专门找人辅导。这一方面沈信以前可以说全是凭天赋,很多基础的东西都不懂,即使他懂得某种技巧,也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现在既然有了专人指导,其进境可谓一日千里。不要忘了,沈信现在已经是仙人之体,对全身上下某块肌肉的控制都可以达到随心所欲,对嗓子的控制自然更是不在话下。所以沈信演唱课的结果就是世界上又多了一个觉得自己以前完全不了解世界的人,沈信的表现完全推翻了那个辅导者对世界的看法。什么技巧沈信都是一点即通,而且只要试过两三次后就更有着几十年苦功一般娴熟,也难怪那辅导老师瞠目结舌。

  而其他方面,如礼仪,形象设计,都各有专人负责,这样下来沈信一天忙得不得了,不过却丝毫不觉吃力。而且刘德华特别声明,此人非常重要,一定要给他最好的服务和培训,令不少人私下猜测是什么大人物的儿子,能得刘德华如此重视,但多方打听,却是无功而返,更增沈信的神秘感。

  几天下来,每天的课程连指导的人也感吃不消时,沈信却越来越轻松,甚至有时间跑去参加演员培训班,对电影电视的拍摄他的兴趣一直很大,对于这个意外,刘德华倒是暗自欣喜,尤其在知道沈信在音乐方面的进步后,更是如此。

  而另一方面,刘德华也在积极筹备将沈信推向市场,在综合各方面因素后,他决定采取一个颇为冒险的做法。在娱乐圈混迹多年,刘德华见过很多沉浮,更知道现在竞争激烈,成名很难,既然想要沈信一炮而红,自然需要采取特别甚至是冒险的方法。

  在刘德华确定对沈信的市场策略之后不久,不知从什么地方传出了一个风声,说是刘德华正准备不惜血本推出一名新人,但是此人姓甚名谁,什么样子都没人知道。传言越传越盛,各大娱乐媒体都大肆报道,公众也表现出极大兴趣,刘德华提携的年轻人是不少,但从来没有这么大张旗鼓的。在看到刘德华对此报道没有任何反应之后,敏感的媒体大觉蹊跷,各出法宝,想探听出一些内幕消息,却没有任何结果。有和刘德华关系好的记者私下询问,刘德华既不否认也不承认,更让媒体心痒难熬,想进一步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媒体不遗余力的挖掘下,终于有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天与地公司”的职员透露说,现在公司旗下的确有这么一个人,年纪很轻,相貌英俊,刘德华的目的是培养他成为天皇巨星。这一下更是引起媒体兴趣,倒像是解侦探谜题,发出了最大的疑问:刘德华为什么不承认这一点呢?

  这个话题越来越热门,最后连张林最先带沈信去的那家音乐公司的女职员也作为重要证人出现了,她指天发誓,那天她曾经看到一个有史以来最帅的年轻人去找他们老板,而后来刘德华在跟他们老板交谈后才把那个年轻人带走。更有不知名人士说,刘德华为了得到这个年轻人,是和那老板有幕后交易,付出不小代价。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年轻人太优秀。这些谣言越传越厉害,更是增加了这位不知名的明日之星的神秘感。更有一个媒体专门设了一个倒计时的栏目:神秘年轻人还有几天现身?

  媒体炒得轰轰烈烈,刘德华方面反应却是冷淡,这个话题渐渐冷却下去了。而这时,却传出刘德华要举办演唱会了。

  一反以前的轰轰烈烈,刘德华这次演唱会的宣传很是低调,宣传画也很简单,只是刘德华一身白色西装的肖像,比较奇怪的是,在其身后的背景是一架钢琴,弹奏着只有一个侧影,完全看不清长相。这一奇怪的举动自然又引起各方面的猜测,但同样没有结果。

  在媒体一片疑惑当中,刘德华的演唱会在香港红馆举行了。
第十章 演唱会

  
  香港红馆。

  台下人山人海,无数歌迷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而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更是气势惊人。只是,台上却只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

  这就是刘德华演唱会的开场景象。

  在歌迷的欢呼声稍稍降低,开始疑惑刘德华为什么还不出现之际,舞台上黑暗依旧,却有钢琴弹奏的声音响起。

  乐声轻柔,仿佛是烟雾,又像是香味,在舞台深处飘出,渐渐弥漫全场。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那音乐分外空灵,如梦如幻,令歌迷们顿时有一种在音乐中漂浮的感觉。

  钢琴继续鸣响着,舞台上灯光乍亮,刘德华一身雪白西装,慢步走上前台。在这样的氛围下,歌迷仿佛是在梦中与心中偶像见面,顿时发出阵阵尖叫。

  刘德华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举起手中话筒,开始演唱:“走过岁月我才发现世界多不完美,成功或失败,总有一些错觉,沧海有多广,江湖有多深,局中人才了解。……”

  脍炙人口的《今天》,再一次回响在红馆会场。这首歌刘德华的歌迷不知听过多少次,也有多个版本,但歌迷们忽然发现,从来没有一次想今天这么让人感动,那种好像刘德华的歌声不是从耳朵里传入,而是刘德华在自己心中演唱一般的感觉,简直快要歌迷疯狂了。“这是我和偶像直接的心灵交流,我才是偶像最知音的人。”每个歌迷心中突然都有这种感觉。

  没有人再注意到那钢琴,但钢琴却在歌迷们不注意中深深打动歌迷的心弦,并将刘德华的歌声烘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感染高度,而更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在一直低低地伴唱,歌迷并不是能很清晰地辨别,但这和音却完美地与刘德华的歌声融为一体,造成梦幻般的效果。

  “从昨天到今天,我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所有歌迷的支持和鼓励,这首《今天》就是我对歌迷们厚爱的回答。前路茫茫,我们一起去闯,风霜满途,只要有你们在我身边。”一曲终了,刘德华的一番真心告白又引起一阵地动山摇,掀起演唱会的第一个高潮。

  “刘德华,我们爱你!”无数的声音这样喊着。

  谁也没有注意到钢琴声并没有消失,只是变得低沉,隐隐响应着歌迷们的叫喊,混合出来的声音居然也是充满乐感,红馆变成一个音乐的海洋,所有的声音现在都是音乐。在完全没有察觉这种情形的情况下,歌迷的狂热持续高昂。

  刘德华在现场气氛的刺激下也是情绪高涨,这样的演唱会他自己也不知道开过多少次了,但这一次,却让他有第一次开演唱会的感觉,那种新鲜感是他久已忘怀的。他知道,这种感觉是由于钢琴弹奏着神鬼莫测的技巧造成的,更对其充满信心。

  说起来这次刘德华的演唱会在形式上也是最独特的,从头到尾,没有特殊灯光,没有伴舞,伴奏的乐器也只是一架钢琴,只有刘德华一个人在演唱,但歌迷却一点不觉得单调,反而觉得这是刘德华最好的演唱会,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即使是很久以后,观看这场演唱会的歌迷还在津津乐道。无论哪个人说起,都是这样的口吻:“虽然我不吸毒,但那感觉应该跟吸毒差不多,而且没有后遗症。建议吸毒者戒毒选听刘德华演唱会,效果很好。”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刘德华连续演唱了快两个小时,却依然没有疲倦的感觉,他自己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他却知道,他苦心经营的高潮,应该是时候出现了。

  “接下来请听由我和特邀嘉宾合唱的一曲:《友谊地久天长》。愿你我情谊长存。”刘德华这样宣布。

  歌迷们骚动起来:特邀嘉宾?没听说这次演唱会有什么重要歌星要来呀?而且刘德华这样说过之后,也不见有人出现,而刘德华也自顾自开始演唱,伴奏还是只有钢琴。歌迷们虽然不解,但刘德华一开始演唱,他们也就不再多想。

  歌曲前面部分唱完,要到高潮了,刘德华忽然大声道:“有请嘉宾!”

  随着这一句话,刘德华潇洒向舞台一个角落挥手,本来只照着刘德华的灯光顿时照亮了舞台那一角,那里是一架钢琴,钢琴前一个年轻人正在倾情演奏。

  看到灯光照过来,年轻人并没有不适,反而适时地转过头来,对着台下一笑。

  这一下突如其来的变化,顿时把全场观众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这年轻人身上,在最前排的少女们已经开始尖叫:“大帅哥,我们爱你!”不知道这年轻人的名字,少女们用了个通称,而之所以脱口而出就叫帅哥,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确不是一般得帅,精致的相貌,深邃的眼神,迷人的微笑,什么也没说已经令众多歌迷感到喘不过气来:“天!人间竟有如此美男子?”这一部分也要归功于现场气氛,在音乐的迷梦中飘荡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歌迷们的情绪已经达到最高潮。

  后排的歌迷听到前面歌迷的叫声,禁不住开始哄抢望远镜,而抢到望远镜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向舞台上望去,这样,在前排歌迷的叫声告一段落之后,后排的歌迷又开始尖叫。

  而这时,那年轻人开始演唱了,他的声音一响起,马上引起更多的尖叫声,那些看不清他面孔的人这时也忍不住叫了起来,同时心底也在呼喊:“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歌声,竟然会真的出现。”

  说到这一点,其实是沈信巧妙地利用了一点心理暗示。在一开始刘德华的演唱中,沈信一直在低低地作着和音,这声音并不是很清晰,却在歌迷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在他们脑海中留下了强烈的印象,而当沈信大声唱出的时候,那模糊的印象就开始发挥作用,觉得这歌声似曾相识,而一直以来听刘德华歌曲的快乐感受也同时告诉他们,这就是最好的歌声。

  正是由于这样,但沈信唱完最后一节后,全场欢腾,简直像翻山倒海般惊人。

  沈信这时也不坐着了,站起身来,取过放在一旁的吉他弹着走向前台。在歌迷的眼中,却像自己梦中的偶像踩着五色祥云向自己飘来。而乐器的转换丝毫不让歌迷觉得突兀,反而有一种衔接得很完美的感觉,沈信弹着吉他走向刘德华,两人相视一笑,同时面对歌迷,开始再次合唱《友谊地久天长》的高潮部分,两个人的配合简直是天衣无缝,听得歌迷如痴如醉。

  而尽管没有任何灯光效果,但沈信和刘德华还是给人以半真半幻的感觉,似乎是身处云端的仙人悠然对着凡尘,那种奇妙的感觉令歌迷飘然若仙。

  “这就是沈信。”没有任何前缀,刘德华最后高声向歌迷介绍道。

  也不需要多说了,到场的歌迷都忽然记起前段时间所谓的谣传,现在当然谁也明白了,那并不是谣传,而是真的,刘德华要力捧的新人就在眼前,就是这个俊美潇洒的沈信。

  “虽说是我的演唱会,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最后请大家聆听一首沈信演唱的《爱你一万年》。”

  即使是吉他,沈信依然弹奏得出神入化,一阵前奏已经让歌迷们陶醉无限,甚至没有想到要挽留刘德华再唱一曲。刘德华很是满意这个结果,微笑着在一旁拍着手掌为沈信伴奏。

  同一首情歌,由不同人来唱,会有不同的效果,沈信演绎出来的是一种很淡的韵味,淡到几乎没有味道,却又回味悠长。到最后沈信深情地反复吟唱“爱你一万年”的时候,全场静寂,只有沈信的声音在回荡。这情形出现在演唱会上,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这情形却真的出现了。

  灯光渐渐熄灭,舞台重归黑暗,沈信的呢喃也只剩余音缭绕,在场歌迷却没有一个人出声,他们都陷入了自己的幻梦不能自拔。当然,都是美梦。
第十一章 轰动

  
  演唱会大获成功,引起了巨大反响。首先,作为演唱会的后果之一,第二天刘德华的天与地娱乐公司接到了无数个歌迷打来的电话。在电话里,歌迷们强烈要求马上让沈信出唱片,因为他们听过沈信的声音之后,就一直沉迷,只觉得那声音时时萦绕在自己耳边,却又不可捉摸。这种感觉既美好又难熬,他们已经无法忍受听不到沈信声音的生活,一定要买张唱片回去慢慢欣赏。

  在接听超过五十个这样的电话后,秘书小姐已经受不了了,因为那些狂热的歌迷非要强迫她认真聆听对沈信天花乱坠的赞美和肉麻的崇拜,对她不是很脆弱的神经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所以当她要求换其他人来听电话时,甚至觉得自己有必要去见见心理医生了。

  当然,刘德华对这个结果满意极了,这本来就是他要的效果,不过效果竟然如此之好,也颇出他的所料。作为一名新人,沈信只是在自己的演唱会上唱了一首半歌,已然有红透半边天的声势,这说明沈信不仅有才,而且有运。欣喜之余,刘得华更是信心爆涨。

  而对这次演唱会,媒体也是大肆赞美,称之为“纯粹唯美的音乐盛会”,在当今动辄灯光特效,一味追求场面宏大的演唱会大战中,刘德华这个演唱会就如一阵清爽的风,让人重新思考是包装重要,还是音乐重要的问题。

  由于刘得华这场演唱会一开始就笼罩着神秘的气氛,居然吸引了不少音评家的注意,而看过这场演唱会的音评人,对刘德华都不吝赞美之词,也算是意外之喜。在评论中,音评人众口一词,对刘得华敢举办如此一场堪称简陋的演唱会的勇气表示了赞赏,但同时又都不约而同地认为,这场演唱会的成功只能算是奇迹,绝不能作为范例来推广。

  只有一个一向以观点敏锐著称的音评家陈辉指出了重点,演唱会的成功在于那种怀旧的气氛和音乐新人沈信出色的钢琴演奏,因此,他的评论重点完全放在沈信身上,指出虽然他无从判断沈信创作方面的才华,但就凭他乐器方面的造诣以及唱功上的表现,还有那堪称完美的台风,这个年轻人绝对是未来最具现场煽动力的表演型歌手。陈辉的评论一贯如此别辟蹊径,所以这篇评论当时并没有多少人给予重视,只是当很多年后其他人再看到这篇评论时,才发现陈辉的嗅觉确是高人一等。

  “接下来该怎么办?”当相关人等聚集在刘德华的会议室,众人都提出这个问题。从事娱乐业多年,众人还没见过这种情形,一个新人还什么也没做,已经红的一塌糊涂。信心爆棚下,所有人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准备大干一场。

  刘德华沉吟不语。先放出风声,说出刘德华准备捧一名新人,以此来引起媒体和歌迷的兴趣,却不让这种兴趣达到最高,这是伏笔。接着演唱会先不让沈信出面,而是在幕后用梦幻般的技法征服歌迷,到最后真正走到台前,造成轰动,这就是刘德华构思的推出沈信的策略。到目前为止,对沈信的造势计划完成得堪称完美,不过这种时候却正是关键,接下来继续成功的话可以一举将沈信捧成一线红星,但如果失败后果也将是灾难性的。究竟该怎么走下一步?他同样在考虑着这个问题。

  “专辑筹备得怎么样了?”刘德华先问任务道。

  “完全没有问题。”任务打个响指,得意洋洋道:“我已经有了二三十首完成的曲目了,接下来就看是选择哪些作为专辑选用了。”

  完成也笑道:“歌词方面也已经完成。”

  “二三十首?那么多?”刘德华诧异不已。

  “咳,艺术家嘛,最重要是灵感,有了灵感就有了一切,没什么希奇的。”任务说着望向沈信:“沈信就是我的灵感之源,不管怎么样,我以后跟定他了。”说话声中居然带着一股嗲劲。

  沈信忽然全身一抖:“好冷啊,你们有没有觉得?”

  众人大笑。

  “我的意思是先推出一首单曲,看看市场反应,然后再决定专辑的问题。”完成说道。

  刘德华沉吟道:“这个想法不错,不过推什么曲目呢?有没有想好?”

  完成一笑:“当然是《迷惘》了。我作词这么多年,只有这一首词作得最是完美,觉得混在一张专辑中太委屈了,正好单独发行。”

  “哈,少臭美了,你有那么伟大吗?”任务讽刺一句,接着说道:“不过我也同意你的看法。这首曲子的风格太特异,根本没有和其他曲子共处的余地,可是不用又实在可惜,完成这个想法正好两全其美。”

  刘德华最后拍板:“好,就这样吧。争取一个星期内让所有电台都有这首歌曲。”

  事情一决定,众人马上就开始忙碌了。刘德华对这件事的重视非同一般,录音一完成,他先试听。当沈信的声音从唱片中传出,所有人都觉得震撼,那种效果,尽管是他们一手完成,此刻也是难以置信。不得不承认任务在编曲方面确实是有真才实料的,本来很深沉的主题,经过他的编曲,变成一种淡淡的味道,只是音乐带点引人深思的味道。不过也正是这样才更能打动人,完全符合通俗音乐的特点。

  “这首歌如果不红,实在是太没有道理了。我宁愿相信太阳是方的。”任务由衷说道。

  于是,在万众期待的情况下,沈信的第一首歌曲开始送交电台播放了。

第十二章 一炮打响

  
  “听说你在刘德华的演唱会上大出风头?”凤仙问道。自从担任了沈信的经纪人,她就忙得不得了,经纪人这个角色她并不熟悉,所以忙得焦头烂额,演唱会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她才有机会向沈信问起情况。不过尽管忙得厉害,她心中却是高兴不已,觉得充实得多。

  “我也不知道啦,反正那些歌迷就是一直在狂呼乱叫,最后我只好用催眠的曲调让他们安静下来。”沈信想起演唱会的情形,不由笑了起来,他根本不考虑什么商业因素,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玩。

  “听说歌迷现在强烈要求你出专辑,想听你唱歌呢。”凤仙笑道。对于沈信的成功,她打心底高兴。

  “催眠嘛,是有点后遗症的。”沈信沉吟道。无论他是伴奏,还是唱歌,都不自觉地有一种蛊惑力,那是来自于他修练的功法,对于普通人自然能让他们神魂颠倒,而后遗症就是听过歌曲之后,会上瘾。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信的《迷惘》已经送交各大电台了。沈信自己也听过,发现那种蛊惑力不仅是在现场才能发挥最大的效力,灌成唱片依然有效力,虽然没有现场听起来那么强烈,但更像是发自他嗓音的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分外具有感染力,连他自己听过都觉得很有韵味。

  “嗯,我发现我自己都开始喜欢听我唱的歌了。”以前沈信都是对着大自然歌唱,听到的声音自是自我感觉的声音,灌制唱片对他是一个新的体验,而听自己的歌也同样新鲜得不得了。

  “听起来不错。”这是沈信自我的评价,他还是不太明白唱片公司的运作,也懒得理会,他只想听音乐或者演奏音乐,并不考虑太多。

  沈信的《迷惘》第一次在电台播出的时候,除了沈信,相关人员都紧张得不得了,虽然对这首歌充满信心,但关心则乱,没有人能坦然处之。不过这个疑虑马上就被打消了,从第二天开始,各大排行榜上《迷惘》的排名就节节上升,一周后已经排到首位了。

  之所以会有这么好的成效,不能不归功于刘德华的歌迷,尤其是在刘德华演唱会后打电话到公司的那些人,他们不遗余力地为沈信大力宣传,人长得如何帅,歌又唱得如何好,其状有如信奉邪教之人,谁要是不相信,他们甚至摆出拼命的架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论信或者不信,反正都对沈信这个人大有兴趣,而当沈信要推出单曲的风声传出,为了第一时间听到这首歌,受在收音机旁等候的歌迷已经不知有多少。而沈信的歌曲确实也没有让他们失望,别的不说,光是听沈信的声音已经是一种享受了,更何况音乐更是超凡脱俗,令人一听难忘。所以在沈信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帮铁杆崇拜者已经形成了,甚至在各个学校已经有“沈信歌迷会”开始筹建了。

  这么好的结果不能说是出乎意料,但还是让众人欣喜不已,只有沈信自己不明白,不过看到所有人都喜气洋洋,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太坏。

  “是不是该推出唱片了?”一周之后,众人开始提出这个问题。

  “再等等。”刘德华沉思半天,最后这么说道。本来趁着歌曲登上排行榜首位发行唱片是最好的,但综合各方面情况之后,刘德华决定暂不发行。这是一个很冒险的决定,因为现在歌迷的情绪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了,到处打听哪里能够买到《迷惘》的唱片,如果这股热潮降温之后,发行的效果可能就会差不少。而且说不定更会造成逆反心理,对沈信抵制起来。但刘德华还是觉得再等等好,因为沈信的歌曲是如此的具有魔力,他相信歌迷的情绪还有上升空间。他要趁机将沈信打造成巨星。就像一个炒股者,刘德华不想稍有盈利就将股票出手,他要等股票升至最高再出手。这种心态,已经是标准的赌徒心态了。但刘德华却充满信心,因为他手里的沈信,是大小通杀的天牌。

  事实证明刘德华的决策是正确的,在到处都买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歌迷并没有放弃,反而更狂热地追寻。更多的电话打到公司,措词激烈之极,甚至有人破口大骂,还有人发出死亡通牒。这时歌迷的情绪已经疯狂。

  一个月后,当局势已经快要控制不住,开始有歌迷到唱片公司示威的时候,刘德华终于发出发行的决定。在这期间,唱片早已制作完成,刘德华一声令下,顿时全港的音像店都有沈信这首名为《迷惘》的单曲出售。

  不过饶是如此,刘德华还是小看了沈信造成的影响,各大音像店前排出的长龙一时成为一大奇观。而很快各大音像店都打电话到公司,要求更多的唱片,因为即使已经将唱片销售一空,还是有大量的歌迷要求购买。

  对此情况欣喜之余,刘德华等也不由面面相觑,究竟潜在的购买群到底有多大?本来刘德华已经是按当红歌星的标准出片了,居然还是供不应求,当时觉得刘德华的决定冒险的人现在又觉得刘德华的决策太小心翼翼了。

  一时想不明白,但也不需要想太多,马上发行更多的唱片才是正理。加班加点地工作,终于新的一批唱片马上送出,接着也是被守候的歌迷一扫而光。

  这个销售热潮持续很久,而当港内热潮降温之后,从东南亚和大陆发来的信息又让刘德华等一喜,那里的音像经销商也同样要求得到这张单曲的发行权。

  事实上这一现象正好说明刘德华决策的英明,本来对沈信这首单曲期待的只有刘德华的歌迷,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少男少女,这也是通俗音乐最大的消费群。在遍寻不到沈信唱片的情况下,本来不知道沈信其人,或者知道而不屑一顾的人也都对沈信有了兴趣,而每天广播的音乐排行榜播放的《迷惘》片断让他们疯狂不已,这个群体的数目滚雪团般壮大起来。刘德华的估计并没错,他预计的发行量和这一部分歌迷的数量相差无几,不过刘德华没有估计到的是另一部分歌迷,他们并不是发烧友,也过了追星的年龄,但同样也被沈信的歌曲给打动了。

  这一部分人就是广大的白领阶层。在社会上,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阶层,他们一般受过高等教育,眼光都比较高,喜欢的是西方音乐,对于一般的华语通俗音乐一般都不屑一顾。在沈信风潮刚起的时候,他们自然都是一笑了之,不过又是一个被包装出来的明星而已。但是,沈信的唱片迟迟不出,少年歌迷们的疯狂最后还是勾动了他们的好奇心,想听听什么歌曲能有这么大的魔力。而一听之下,顿时一发不可收拾。这首《迷惘》表达的情绪,正好与他们的心态吻合,顿时打动了他们。于是才会有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

  对于跟一般追星的少年一样喜欢一个歌星,对于他们说来倒是比较丢脸的事,一个被采访的男青年的话颇能表现这一点,他对着镜头不屑一顾地评价少年歌迷道:“这些人根本不懂音乐,只是盲目追星,只有我们这个阶层的人才真正懂得沈信的音乐,他和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他表达的东西正是我们想要说的。”一时间白领阶层颇有点将沈信当作自己代言人的意思。

  对此情况,各大媒体自然是众说纷纭,其中又是以陈辉的评论最为精彩。在评论的一开始,陈辉大肆抨击刘德华的营销手段,认为这种吊人胃口的手法太过分,对广大歌迷完全不负责。但接着文笔一转,他有哀叹的口气说道:“遗憾的是,我不得不承认,这种手法极其成功,而且听过这首歌曲,我更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吊大家胃口的实力,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完全是值得的。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我和广大歌迷的心态是一致的。”

  接下来是从音乐的角度分析,陈辉再次发挥出他敏锐的感受力,他说道:“我曾说过沈信会成为一个最成功的表演型歌手,我现在还是这么说,而且要加上一句,他将是未来最成功的集创作和表演于一体的天皇巨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不是我的预言,而是肯定会出现的事实。从音乐来看,沈信其实不是一个通俗音乐人,更倾向于严肃音乐,但有了任务这个编曲者之后,沈信的音乐就可以为大众接受,他们将成为黄金搭档。正是由于任务天才的编曲水平,沈信的音乐才有这么大的魅力。沈信是大雅,任务是大俗,但他们却能找到一个契合点,共同完成一首歌曲。所以,不用再讨论沈信这首歌曲应该归属通俗音乐还是什么,一句话,他是雅俗共赏的。当然还有沈信本身的嗓音条件和唱功,对于这一点,我只能说,那具有魔鬼般的诱惑力。可惜的是,我已经完全被这个魔鬼迷住了。”

  这个评论倒是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没有人否认刘德华营销策略的成功和沈信音乐的魔力。

  沈信看到这个评论,是因为任务。当他看完这个评论后,任务笑道:“看到没有?人家都说了,我们将会成为黄金搭档,你可不能抛弃我。”

  沈信很奇怪地问道:“你为什么一副非我不嫁的模样呢?搭档并不是夫妻,只要我们合作得好,自然一直合作下去。难道我会对你始乱终弃吗?”

  任务先是笑骂一番,接着很认真道:“我入音乐这一行,完全是兴趣,我自己也知道永远成不了大音乐家。但是,认识你之后,我觉得你可以,我希望能作为大音乐家的助手而名留青史,你能收下我这个忠实地仆人吗?”

  沈信哭笑不得,说道:“既然你这么热心,我当然不能拒绝,好了,去把我的皮鞋擦干净。”

  众人哄堂大笑。在半开玩笑的情况下,一个为后世称道的音乐合作团体就这样诞生了。

  看着各地来的要求获得《迷惘》发行权的公函,刘德华又一次沉思起来。是现在发行《快乐》的专辑呢?还是趁热打铁,发行一张MTV呢?

  这个时候,各大媒体都要求能够采访沈信,却被刘德华拒绝了。沈信对于这一点倒是很高兴,他虽然入行时间不长,并没有发觉媒体的恐怖,但想想如果媒体问起自己以前的生活,那倒是不容易回答的。所以他依旧每天和乐师以及任务在一起,忙着进行《快乐》这张专辑的后期工作。
第十三章 车缘

  
  在刘德华的策划下,沈信虽然名胜大噪,却还没有受到盛名之累。原因很简单,虽然沈信现在的名气之大无从估量,但除了曾观看过刘德华演唱会的人之外,再没有人知道他长什么样。而那场刘德华的演唱会虽然有录影,但在刘德华的要求下,没有人有权将它发行,歌迷们也只能凭想象来估计沈信是个什么样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否则怎么解释这反常的情形?说反常,是因为普通艺人如果成名后,自然是露面越多越好,这样才能赢得更多的知名度和好感度。但在沈信身上,刘德华已经下决心反其道而行之,即使沈信已经红透半边天,他还是拒绝了很多邀请沈信出席各种活动的请帖。没有人知道刘德华在想什么。

  至于沈信是个丑八怪的传言,很快也就销声匿迹了,首先没有一个歌迷愿意这样想,那简直是对自己偶像的亵渎,更不要说见过沈信的人信誓旦旦地说那是一个美男子了。做出这个猜测的媒体,其电话马上就被愤怒的歌迷的声讨占满了全天时间,根本没法做事了。

  而这个时候,沈信对此一无所知,他甚至还可以悠闲地逛书店。只是当他漫步街头,忽然听到某家店面的音响中传出自己的歌声,那种感觉倒颇为奇妙。

  在沈信的唱片大卖特卖之后,沈信也得到了自己的第一笔薪水,他理也没理,反正有张林兄妹打理,什么也不用他操心。凤仙还好说,她现在只在乎沈信的感受,对钱也不如何看重。但张林就不同了,钱一到手,他的心就发热,不知道该干什么好。没钱时自然可以随意想象有钱后的状况,但真的有了钱,却有点不知所措的感觉。

  首先,现在应该有辆车了。张林最后决定先买车。沈信一签约,刘德华马上就给他派了一辆车,不过对于张林来说,别人的车再好,也不如自己的车。

  所以,这天早上,沈信还在看书之际,却发现张林难得地起个大早。

  “莫非有什么大灾难要发生?居然连你都可以这么大早?”沈信疑惑不已。

  张林得意洋洋道:“没钱的时候需要做梦,所以我才贪睡。现在我们有钱了,还用得着做梦吗?我们要去花钱,这才有乐趣。”

  “花钱?去哪里花钱?”沈信问道。

  “问得好,钱到处都可以花,但要花得好,这可是一门学问。”张林洋洋自得。

  “听你的意思,你好像就是花钱专家?”沈信讥讽道。

  “当然,花钱找我那是找对人了。”张林很骄傲的模样。

  沈信扑嗤一声笑了出来,张林大怒:“你不相信?”

  “相信,当然相信。所谓的花钱专家,其实还有一个名称,我觉得你绝对符合。”沈信勉强不笑。

  “什么名称?”

  “败家子。”沈信一本正经说道,接着大笑不已。

  “你?”张林大不忿。

  “好了,要花钱就去吧,我不管你。”沈信不想跟他多纠缠。

  “不,一起去,凤仙也去。”

  “为什么?”

  “我们是一家人嘛,好久没有在一起了。我们先去买车,接着去大吃一顿,这样才像话嘛。”张林的表情倒是真挚无比,令沈信觉得心中一暖。

  “好。”沈信答应一声。

  叫起凤仙,三人在楼下的大排挡吃了点早点,这才上路。沈信只是喝了碗粥,并没有吃东西。他一开始自称素食者,后来知识丰富了,干脆自称是瑜伽高手,索性很少吃东西,张林兄妹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反正问多了沈信就很苦恼地拍着头,说一句“记不得了”,这是对付一切问题最好的回答,张林兄妹也没有办法。

  张林自己是有驾照的,所以刘德华派来的司机一来就被张林赶走了,既然连经纪人也当不上,张林可不想连司机这个位置也被抢走。所以沈信需要用车的时候总是张林来驾驶。不过如果有人问起张林的职位,他还是很傲然地回答:“我是沈信的经纪人。”对张林这种言行,既然沈信不在意,凤仙劝说也无效,其他人也就只好睁眼闭眼了。

  说是去买车,张林还是开着车去了,当然是刘德华派来的车。一边开着车,张林一边大声抱怨,市区太限制他的驾驶才华,同时眉飞色舞地吹嘘自己的驾技如何高超,简直就是车神在世。只是这情形在凤仙看来颇为不可思议,如果自己哥哥在考驾照的过程中也如此喋喋不休的话,他是如何通过考试的?

  沈信现在也知道这种他原先称之为“大号甲壳虫”的东西叫汽车,不过一直以来也只是乘坐而已,并没有太多关注。但这天听着张林吹嘘着开车如何过瘾,他忽然对这东西产生了极大兴趣。

  “有没有关于驾驶的书?”沈信忽然问道。

  “没有,我哪里还用得着看书,天生就是车王,用不着那东西。要说驾驶呢,那可真是要说天赋的。”张林继续吹嘘。

  “我有。”凤仙忽然说道,很快递过一本驾驶手册。

  “你怎么会带着这东西?”沈信有些奇怪。

  凤仙的脸微微一红:“前一段时间有个同事学开车,拉我一起去,我也有点兴趣,就买了本书。不过最近太忙了,根本顾不上看。”

  沈信点点头,接过了书。接下来沈信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书,时不时点头微笑,喃喃道:“原来是这样,我明白了。”

  “你在干什么?”凤仙闭目养神,沈信只顾看书,张林自己吹嘘也没意思,问沈信道。

  沈信一本正经道:“我在学开车。”

  “哈哈哈!”张林忍不住狂笑起来:“你那样就想学会开车吗?别开玩笑了。哈哈哈。”

  “注意驾驶。”沈信淡淡说道:“不是想,我现在已经会开车了。”

  张林虽然再没有那么夸张,但还是继续笑着。

  车行很快到了,本来张林的意思是要买新车,但凤仙坚持说一辆二手车也好。张林嗤之以鼻:“沈信也是明星了,买二手车太掉份了。”凤仙则说不宜太张扬,沈信毕竟是刚入行,还是低调些好,这关系到形象和以后的发展,张林最后也只好答应。

  不过二手车也分档次,很多名牌车都应有尽有。

  对着面前数十上百辆车,沈信不禁有眼花缭乱之感。他信步向前走去,忽然看到角落处有一辆黑色的轿车,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沈信一眼就看上它了。

  “我要这一辆。”沈信肯定地说道。

  “什么?那太老土了。你开这样的车会被人笑话的。”张林根本看不上眼,那是一辆老爷车,几十年前或许很拉风,现在嘛,跟废铁差不多。

  “我就要这辆。”沈信固执得跟个小孩子似的。

  “哥,又不是你买车,你就听沈信的吧。”凤仙完全站在沈信一边。

  张林无奈点头,向车行老板走去。

  “那辆车多少钱?”张林趾高气扬地问道,心中有点羞愧感,觉得要买这样一辆车实在是丢人。

  “你可真是有眼光,那可是历史名车,1966年的奔驰,俗名伊琳娜,现在可是汽车狂热者的宠儿呢。”老板喜笑颜开。

  “别废话了,多少钱?”张林打断老板的话。

  老板依旧滔滔不绝地细数了此车的不凡之处,这才报了个数字。本来很不耐烦的张林在听过这个数字后嘴张得老大,本来要冲口而出的一句脏话也咽回了肚里。

  “多少钱?”张林怀疑自己听错了,不得不确认一下。

  老板笑容可掬地重复了一遍,张林马上像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嘟囔了一句:“天哪,新车才多少钱?”这辆他看不上眼的破车,居然值一个天文数字。

  “我们再商量商量。”张林无精打采地挥退了老板。

  “喂,兄弟,那辆车不适合我们,你还是另挑一辆吧。或者我来挑一辆。”张林对沈信道。

  沈信一皱眉:“为什么?”

  “因为,我们买不起。”张林好不容易才抑制住不仰天长叹。

  “你不是说我现在是明星了吗?我们不是有钱了吗?”沈信对金钱没有概念,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兄弟,你现在只是明星,并不是大明星,知道吗?我们只是有点小钱,还说不上富有。”这个时候,张林倒是谦虚得可以。

  “这样啊。”沈信依依不舍地看着那辆车,最后叹气道:“那就算了,你随便买一辆吧,我不参考意见了。”

  怏怏走回车里,沈信难得地对身外之物有一种占有欲望。

  “为什么非要那辆车呢?那是一款四十年前的车型了。现在有很多更好的车。”凤仙看到沈信不高兴,连忙安慰道。

  “唉,我也不知道,我只觉得她好像是在等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我。我不能得到她,她一定会很伤心。”沈信这样说道。

  凤仙不由愣住了,沈信这么说话,好像当那车是人一样。不过她很快说道:“我们现在买不起,不等于永远买不起。你不是有一盘专辑在筹备吗?只要发行完专辑,销售足够好的话,我们一定就有足够的钱来买它了。”

  “真的吗?”沈信马上露出纯真的笑容。

  “当然了。”凤仙肯定地点头,想了一下,问道:“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究竟能挣多少钱吗?”

  “不是有你吗?我懒得想。再说我也不知道有了钱该干什么,只要有书看,有音乐听,我就满足了。”沈信这样回答。

  “不,还要有烟抽,有酒喝,最好还有成堆的美女,这才是一个男人的生活。”随着张林的话,一辆橘黄色的轿车停在沈信和凤仙身旁。

  “怎么样?漂亮吧?”张林洋洋自得,浑不顾凤仙和沈信不敢恭维的眼神。

  “现在有两辆车,你怎么办?”凤仙先对张林泼冷水。

  “对呀。”张林一拍脑门:“我忘了这一点了。”

  “没关系,你开你的新车吧,旧车我来开好了。”沈信忽然说道。

  “你?”张林一脸讶异,凤仙也是不胜惊奇。张林忽然大笑:“对,我忘了你刚才已经学会开车了。”

  张林的语气中全是嘲讽,沈信却浑不在意,只是微微一笑:“正是。”

  随着这一句说话,沈信已经坐进车里,将汽车发动起来。

  看到沈信真的要开车,张林和凤仙都叫了起来:“别胡来。”

  “没事的。”沈信说着,那车猛然向前冲去。

  张林和凤仙同时大声叫了起来,正前方一侧的小巷中忽然有一辆摩托车窜出来,眼看正好跟沈信的车撞在一起。

  张林和凤仙都有点不敢看下去了,沈信却猛然一打方向盘,一个漂亮的回转将汽车调过头来,而那辆摩托车也同时急速跑了开去。

  张林大声骂了起来,凤仙连连拍着胸脯,沈信却若无其事地将车开到他们面前,对凤仙一笑道:“我已经出师了,要不要上来兜兜风。”

  张林自然不放心,连连劝阻,不仅不让凤仙上车,也叫沈信不要再胡来。沈信微笑不语,凤仙犹豫半晌,忽然拉开车门,上了沈信的车。

  “凤仙,沈信发疯,你不要也不正常。”张林大声说道。但眼前的事实是,沈信熟练地在车行前掉过头去,径自驾着轿车远去。

  “我和凤仙去酒店吃午饭,然后等你一起来吃晚饭。”沈信大笑,对张林嘲讽道。

  “好小子,半瓶子醋也敢挑衅车王,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大声叫嚣着,张林飞快地赶了上去。

  尽管张林不服气,但沈信却是真的会开车,而且车技也很高,虽说比他起步早,但至少沈信比他早到达酒店也是事实。凤仙一开始上车只是一种与沈信同患难的感情驱使,但沈信驾驶的车又快又稳,倒让她这番心事白费了。

  三人来到酒店坐下,张林盯着沈信看了足有五分钟,沈信忍不住道:“别不服气了,有什么话说出来比较好。”

  “你以前是不是学过开车?”张林问道,这个问题非问清楚不可,如果沈信真的是第一次开车就超过他,那对他的自信是致命的打击。

  “如果要说实话呢,我的回答是没有。不过看你那个样子,这个回答会让你难受。”沈信先唠叨半天,这才最后说道:“所以,我的回答是,我不记得了。”

  “靠!说了等于没说。”张林说道,神情沮丧得不得了。

  “算了,你也不用太伤心。你也说开车是要天赋的,而天赋这东西不能强求。”沈信安慰道。

  “去,谁要你来安慰我?即使我伤心,我也有办法不伤心。”

  “什么办法?”

  “酒,当然是酒了。”张林一瞪眼,接着大喊道:“给我拿酒来,要最烈的。”

  “喂,酒后可是不能驾车的。”

  张林一瞪眼:“我可以不开车。你不是牛吗?不是有天赋吗?你一个人开两辆车给我看。”

  “小肚鸡肠,你也叫男人?”沈信不屑道。

  说了半天,最后的结果是光吃饭不喝酒,但临走时却带了一箱酒回去。按张林的说法,这是为了应付一时之需,而沈信的说法却是,一个脆弱的男人,自信心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只有酒精才能让他感到一丝丝安慰,在幻想中找回自己的自尊。

  这件事的后续发展是,此后一天,在结束上午的课程后,沈信要求请假。

  “什么事?”沈信从来没有什么应酬,其他人都很奇怪。

  “我刚知道驾车还需要有驾照,我要去考驾照。”

  下巴顿时掉落一地。
第十四章 MTV的故事

  
  沈信轻松通过考试,获得了驾照,不过他自己还是不常开车,因为他不喜欢在市区限速的规定,这让他丝毫感受不到开车的乐趣。

  看过多部与赛车有关的影片之后,他对开车自然很有兴趣,不过不是普通的驾驶,而是各种特技,不过深入了解以后,沈信才知道在现实中是不能这么自由的,没有警察会喜欢一个标新立异的司机,在现实中玩车技的下场就是被吊销执照。沈信对开车很有点意兴索然。

  而当沈信知道有替身演员这个职业之后,很是向往,恨不得马上就转行,以便享受这种难得的乐趣。当这个念头稍稍向张林提起,马上就吓了张林一跳,苦口婆心地劝他打消这个想法,替身演员又危险又没有钱赚,张林实在想不通沈信为什么有这个行业会有兴趣。

  好不容易让沈信不提这个话题,张林下定决心不再和沈信谈论任何有关车的话题,免得沈信又胡思乱想。开玩笑,好不容易将沈信培养成一个未来之星,张林还准备靠沈信继续发达,若让他转行,以后怎么混?且不说其危险性,报酬方面也没有保障。当然他不知道沈信几乎是不死之身,但也知道沈信并不在乎钱。沈信不在乎,他自己可在乎。

  沈信的梦想被张林无情地打破之后,开车继续让张林来。不过张林选的那辆车除了他自己喜欢,别人都看着别扭,沈信日常还是用刘德华派的车。张林对此又埋怨好久,怪别人没有品位,不懂得欣赏。不过说起来他选的那辆车等于是他自己的私家车了,倒也让他欣喜不已。

  偶然一个机会,沈信知道有地下赛车的事,马上向张林提起,看到沈信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张林不得不花了很多时间来劝说沈信。沈信最后并没有被张林说服,但既然张林不同意,他自己也没有门路,只好作罢。不过沈信问起是不是有人能够改造汽车,将车的速度提升到最高,张林倒是回答是,而且傲然宣布他有这样的朋友,只是当沈信的兴趣上来时,张林却冷冷回答:“但我绝对不会让你认识他。”于是沈信的另一个梦想也破灭了。

  “我怎么会遇见你这样的朋友?”沈信哀叹道。

  “我这是为你好,男人嘛,做事要专心,你这也想做,那也想做,怎么能成大事?等你成了大明星以后再为所欲为,至于现在,没门。”张林倒是很严格的一个监护人。

  沈信摇头,碰到张林这样的人,实在是没办法。不过沈信的兴趣广泛,现代社会到处是他不懂的东西,他很快也就将这个事情跑在脑后。

  在《迷惘》发行后不久,刘德华决定让沈信先拍MTV。本来他想请一个有名的导演,但想想还是作罢,首先成名的大导演,没有人愿做这么掉份的事,而且相熟的几个导演现在也各自有事要忙,只好找了一个新出道,还没有任何作品的年轻导演,这个年轻导演叫方令强。

  方令强是一个唯美主义的导演,其偶像是王佳卫,这也是他一直没有机会导演的原因之一,艺术片的市场太狭窄了,没有人愿意投资,连刘德华也不愿意。不过这个人的确有才华,刘德华也很清楚,反正就是一个MTV,倒是可以任由他去折腾。这样也可给沈信一个面对镜头的机会,理解一下拍摄的过程,为以后进军影坛打基础。

  刘德华的心意现在完全清楚了,他简直把沈信当作自己的接班人,希望沈信能够一圆他自己难圆的梦,同时成为影坛和歌坛的领军人物。这个想法有点理想色彩,但一看到沈信,刘德华心中就产生了这样的念头,而且随着沈信一步步成功,他的这个想法更强烈了。虽然从来没有对人说,但刘德华已经用行动来实现这个梦想了。

  方令强接到这个任务简直是欣喜若狂,好像他可以借此一举跨入名导演行列。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MTV,方令强还是很认真地开始筹备了。从整个的构思到每一个画面的细节,方令强都考虑得很细致。

  而等见到主角沈信,方令强更有信心令这部MTV成为一个经典了。

  “天,你这个样子简直就是为电影事业而生,如果你不去拍电影简直是对上帝的侮辱。”这是方令强见到沈信说得第一句话。

  “是吗?”沈信忍不住想笑,但看看方令强认真的神态,还是忍住了。他虽然是一个比较散漫的人,但对认真工作的人还是抱有很大的敬意,而一眼就可以看出,方令强正是这种对待工作异常严肃的人。

  “当然。如果你和我合作,我们将是最好的搭档,你将是最佳男主角,我则是最佳导演。”方令强很认真地说道。

  沈信笑笑:“那也得我有机会拍电影才行。现在我们好像拍得只是一部MTV吧?”

  方令强也笑了:“当然,任何伟大的事业,都是从最基础的事情做起的,这部MTV就是你我的起点。我要让这部MTV成为经典。”

  “那就让它成为经典吧。”沈信半开玩笑地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个预言真的成为现实,很多年以后居然被当作他影视方面的处女作。

  简单地互相了解了一下,方令强开始向沈信讲解他的构思。本来沈信很担心自己完全没有演戏的经验,怕不能应付太高难度的场面,但方令强的构思却完全打消了他的疑虑。方令强也早就知道沈信是一个新人,这个MTV本来就没有什么需要太高演技的场面,原先还有点担心新人的形象,现在则是信心极度爆棚。所以两个的第一次会面双方都完全满意。沈信还是稍有保留地喜欢这个唯美认真的年轻导演,方令强则是完全地将沈信视为好友,满心想着的是如何说服他来主演自己未来的影片。

  说到摄影师,倒不用刘德华费心,方令强自己拍胸脯接了下来。虽然落魄,方令强却还是有自己的班底的,都是些不得志的年轻人,在电影理论上颇有相合之处。这次的拍摄完全是室外作业,所以方令强只需要找一个摄影师,根本就不成问题。

  接下来一周沈信完全是和方令强以及那个叫常飞的摄影师一起度过的。拍摄任务很简单,要求也不高,沈信轻松应付过去。而闲暇时间,沈信就聆听方令强阐述他自己的电影理念,虽然沈信并不是完全理解和赞同,但对于电影的了解却更深化了。尤其方令强对于演技方面的介绍,更是让沈信获益匪浅,他自己后来也承认,如果不是方令强对他进行这种全方位的教导的话,他不可能那么快在银幕上成熟起来。

  虽然任务简单,但刘德华为了沈信的未来,可是完全不顾血本的,所以方令强的工作环境极为宽松,待遇也是高到难以想象。在士为知己者的心态下,方令强更是卖力,竭力将这部MTV按电影的模式来做。虽然演员只有一人,助手也只有一个摄影师,但那种指挥一切的感觉,倒让方令强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万人敬仰的大导演了。

  在合作愉快地气氛下,一周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结束了整个拍摄过程,沈信不禁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方令强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别心急,相信我们很快就可以再次合作。你不仅外貌出色,演技方面也很有天赋,相信我,你是为电影而生的,正如我一样。”

  沈信微微一笑,暗自思忖:“别的不说,这方令强的自信倒是强得很,几乎偏执。不过好像这倒是成功必须的条件,说不定方令强真的会成为大导演也说不定。”

  而当完成的MTV放在刘德华桌上的时候,刘德华也完全确定了随后的营销策略。

  这个MTV是与沈信想关的所有人等在一起看的,看过之后,所有人都拍案叫绝。

  在一开始,沈信是坐在山颠,环顾四周,一片茫然,和沈信初到贵境的形态颇为相似。画面没有什么特别,但气势颇为宏大,一开始就将整个MTV的意境提升到了一个不同凡俗的高度。当镜头由四周的云山雾海转到沈信面部的时候,沈信迷惘的眼神分外有震撼力。这也是方令强所说的根本不需要演技的原因,沈信根本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作,只要坐着就行了。

  而紧接下来的镜头是沈信抬头向天,蓝天上飘着几朵白云。接着沈信开始在林间穿越,停留在一棵树下,看到两只鸣唱的小鸟,依然茫然。

  顺着山间小溪,沈信一路前行,几乎是一部旅行片。最后,沈信到达海边,漫步沙滩,身影说不出的寂寥。而当最后,沈信停住脚步,望向海上即将西沉的夕阳时,整个MTV达到高潮,MTV最后的画面就是沈信凝视夕阳的背影。

  整个MTV就像讲述一个故事,描写一个追求某种答案的人的旅程,最后的画面更是让人感受到迷惘的主题。这可以说是一个和歌曲本身完全契合的创意,经过方令强的处理,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境界。即使没有配音,这个MTV本身也可以作为一个完整的以《迷惘》主题的小影片。

  不得不承认方令强唯美主义的思想在这个MTV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所有的画面都是那么纯美,看着绝对是视觉上的享受。而沈信的表现也很出色,若不是他深邃的眼神,相信很难表现出那么抽象意义的迷惘来,而他漫步在各种场景的时候,那种灵气和周围的环境完全与环境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完美的画面。方令强喜欢沈信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沈信天生就具有一种与一切美好东西吻合的气质。

  默默地看完这一段完全没有声音的短片,所有人都被震撼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刘德华良久才喃喃道:“方令强,你的确有拍艺术片的天分,如果有合适的影片的话,我一定找你。只是希望你不要像某位前辈一样把钱当废纸般挥霍就好了。”

  方令强笑道:“我同时也进修过工商管理,这一点你倒是可以放心,我绝对不会超标。不过,如果我拍电影的话,我希望沈信来做我的男主角。”

  刘德华看看沈信,说道:“那要他有点名气后才行,我可不想一开始就让他陷入艺术片的泥潭。票房毒药,想翻身可太难了。”

  方令强这下没说什么,因为有太多的前车之鉴了。

  其他人这下也开始七嘴八舌地发表其意见来,任务开玩笑说:“说不定这部MTV会成为思春少女每天睡前必看,只要看过之后就能在梦中见到白马王子。”

  其他人连连点头,任务又道:“不过沈信可就惨了,很可能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一大群恐龙流着口水在追他。”

  众人哈哈大笑,沈信自己道:“那我只好不睡觉。”众人把这句话只当玩笑,却想不到沈信真的可以不睡觉。

  看过MTV之后,刘德华自然对前途更有信心,立即宣布马上将发行沈信第一张个人专辑《快乐》提上日程。这次的计划就简单多了,什么也不用作,只要发布一条消息说沈信的新专辑要发行就行了。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刘德华忽然又有新想法,决定给沈信出一本写真集。

  “不会吧?真的要培养沈信作幽怨少妇的深闺梦里人?”任务开玩笑道。

  刘德华一笑:“虽然我一眼就看出沈信是可造之材,但他居然能这么迅速征服广大歌迷,却是我完全始料不及的。既然机会这么好,我们当然要借风驶尽船,绝对不能浪费一点点有利条件。我的目标很明确,沈信就是我未来最大的赌注,怎能不借机做最大程度的力捧?”

  众人愕然,没想到刘德华对沈信如此厚爱。不过想想自己对沈信的观感,也就释然,不觉得有任何奇怪。刘德华如果见到沈信而不尽力培养力捧,那才是不可思议。

  沈信虽然还是不能完全理解娱乐业的操作,但刘德华话里的深厚感情却让他感动不已,作为半仙之体,他当然分辨得出一个人情绪的真伪。心中感叹不已,还以为师傅得道成仙之后自己从此飘零,却不料意外来到一千年后,却遇到了这么多朋友,使自己的生活完全改变。

  想到这里,沈信的语声都有点哽咽:“刘总,这怎么可以?”

  刘德华爽快地一挥手:“不要见外了,如果你愿意让我高兴的话,就叫我一声大哥吧。”

  “刘大哥。”沈信爽快答应。

  经此一事,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不同,但刘德华和沈信的关系,在两个人心中,却和以往有了很大的不同。

  关于沈信的写真集,摄影工作还是常飞来做,深受方令强的唯美标准影响,每张照片拍得都是艺术之极。沈信对搔首弄姿颇感不耐,不过还是很配合地完成了整个拍摄过程。对于他来说,这并没有多大不便。

  看过写真集,刘德华对沈信笑道:“你的逍遥日子结束了,接下来有得你忙了。”

  “什么事?”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盛名之累,你慢慢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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